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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赵晓辉、刘开雄)“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对于我国资本市场上的中小投资者而言,入市风险不仅来自市场波动和投资决策,更来自权益保护的缺失。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正式对外发布。保护中小投资者将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的核心理念。 市场平衡发展的关键:保护中小投资者就是保护市场 回顾历史可以发现,我国资本市场在国民经济的发展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融资功能得到了较好展现,但“重融资、轻投资”的先天缺陷严重制约着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这种制度设计让投资者保护很难落到实处,更让中小投资者处于弱势地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统计显示,在我国资本市场,99%以上的投资者是投资金额少于50万元人民币的中小投资者,股票交易总量的60%是由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中小投资者完成。这两组数据表明,中小投资者数量多、交易占比大是我国资本市场的一大特征。 可是现实中,权益最容易受到侵犯的正是中小投资者。信息的不对称让中小投资者先天处于弱势;制度缺失让中小投资者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难以实现维权;投资回报机制不完善让中小投资者难以获得稳定预期收益,直接导致炒作投机严重。 事实上,除了中小投资者在我国资本市场中面临的各种问题之外,资本市场自身的属性也决定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就是保护资本市场。 资本市场的运行遵循市场经济内在的运行规律,投资主体与融资主体之间存在一种天然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而监管机构存在的价值就是要实现资本市场内权利与义务的统一,确保权利得以实现,义务得到履行。 在资本市场各主体当中,中小投资者是自我维权能力最为弱小的持权人。正所谓“店大欺客”,当某些义务主体欲盖弥彰地想要愚弄持权者时,中小投资者就成了最大的牺牲品。只有保护好中小投资者,才能实现整个市场的平衡发展。 打造全覆盖的“投资权益保障网”重塑资本市场监管核心理念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这并不是一句空话,而是需要系统而庞大的制度保障,需要重塑监管理念,需更强大的监管力量。此次国务院出台中小投资者保护意见正是从资本市场发展全局的高度,全面构筑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制度体系,进一步确立了市场监管以中小投资者保护为重点的核心理念,表明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将贯穿监管工作的始终。 从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到优化投资回报机制,从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到健全中小投资者投票和表决机制,从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到健全中小投资者赔偿机制,《意见》通过推出切实可行的举措构筑了一个全方位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制度体系。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这关系到经济发展环境、社会公平正义以及和谐稳定的大局,更是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重大问题,需要全力以赴。“打破传统、制度保障、政策落实、全面建设”,为中小投资者量身定制全覆盖的“投资权益保障网”正在形成。 中小投资者保护带来质的变化 资本市场变革已经拉开大幕 “走出看台,走向舞台”。随着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具体举措的逐步推出,中小投资者们将不再简单地活跃于市场交易,而是将更加深入到资本市场背后,参与到市场建设发展的各个方面。 看得明白的财务报表,进得了场的股东大会。引导中小投资者更加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了解企业的财务情况,参与企业对经营投资风险的把控,并拥有对企业的重大决策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和渠道。 “进得来、出得去”,建立健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具体举措,将让中国资本市场更加富有活力和弹性,企业上市、退市将成为常态。而在这个过程中,投资者权益将通过退市保险等机制得到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当投资者权益遭到侵害时,有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客观公正调解,监管部门将协调司法机关展开司法救济。在万福生科案件中,这次尝试得到了各方充分的肯定。 可以预计,中小投资者保护将成为资本市场改革的支点,将撬动整个市场的制度和理念变革,进而为资本市场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打下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