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0000000/2016-00183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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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公开国务院各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清理并逐步取消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重点围绕生产经营领域再取消和下放70项审批事项。 此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继去年分三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后,中央对简政放权的进一步推进。这既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思路的具体执行,也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现实要求。 简政放权是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关键词,是做好政府各项工作的“当头炮”,是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也是释放改革红利、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一招。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就要求政府改变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做到“放”、“管”结合。只有“把该放的权放掉”,才能集中精力“把该管的事管好”,才能真正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实现资源合理有效配置,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简政放权要在公开透明上下功夫。行政审批作为政府的一项职能,本意是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却在现实中被某些部门异化为“盖章权”,处处设卡、层层审批,阻碍经济的顺畅发展,甚至演变成权力寻租。简政放权就是要堵住“偏门”,消除审批管理中的“灰色地带”,以此破除行业垄断,减少因审批而滋生腐败的可能性。同时,便于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防止边减边增、明减暗增,避免陷入“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恶性循环。 简政放权要在持续推进中增强实效。市场经济瞬息万变,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政府要更好地处理与市场、社会的关系,确立职能转变的方向,行政审批制度也要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以更好地适应形势需求。新一届中央政府在简政放权方面的一系列举措,促使行政审批逐步向审批事项的“负面清单”管理迈进,做到审批清单之外的事项均由社会主体依法自行决定,力图不再让企业磨破嘴、跑断腿,动辄盖几十个公章,不再让老百姓遭受“孩子快生了,准生证还没办完”等类似窘境。 改革没有终点,要让简政放权成为持续的改革行动。在打造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简政放权始终是先锋军,它既意味着政府权力职能的回归,也是促使社会治理朝着良性方向努力的保障。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征程中,我们要始终坚持简政放权,做圆“放”和“管”两个轮子, 让中国这辆满载着全民期待的“车”在实现中国梦的道路上持续、快速地奔跑。(安传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