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计生条例:晚婚可多享18天婚假晚育多休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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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计生条例规定,晚婚的多18天婚假,晚育的多3个月产假但很多人都没享受过有市民建议,计生部门不应只关注“罚”,还要关注“奖”,该享有的权利一定要告知大家

对于计生政策,你了解多少?

比如《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晚婚、晚育假期”,即晚婚者可以多休18天婚假,晚育者多3个月产假。

对此,市民何先生建议,计生部门应告知人们这些应享受的权利,别只给人“爱罚款”的印象。

另外,艾滋病检测进校园、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保护盲道等网友建议,也出现在商报《假如我上两会》的互动活动中。

河南商报记者郭清媛宗雷李亚沛

问题

晚婚晚育也有假期

你知道吗?

很多人只知道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要被罚款,但有多少人知道,晚婚晚育还有奖励呢?

市民何新坤说,现行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近几天,何新坤对同事、亲人、朋友等约50人进行了简单的提问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大家都没有享受到这些奖励或福利。

他说,在他的调查对象中,有的是做人力资源工作的,也有媒体工作者,但他们不仅没享受到所谓的“晚婚假”,甚至连自己有这种权利都不知道。

建议

咱该享有啥权利,计生部门应告知

何新坤说,《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五款规定:对符合条件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除享受上述待遇外,应给予表彰并奖励2000元以上奖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奖励百分之五十,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由当地人民政府奖励。

何新坤认为,作为省人大通过的条例,《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法规,但是现在上述两条规定已经是形同虚设。

何新坤在与负责人力资源管理的朋友交流时了解到,这种待遇想都不要想,根本没有公司会遵守,也不会有政府机关来查。因此,何新坤建议,计生部门应严格依法监督各类企事业单位对政策的落实情况,帮助群众维护自身权益;对违犯条例、拒绝落实奖励政策的单位进行处罚。

“特别要注意的是,不应只关注计生条例中的‘罚’,还要关注‘奖’。”何新坤认为,这样才能让人们明白计生部门不是只会罚款,改变人们对计生部门的负面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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