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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要着重解决好现有“三个1亿人”问题,即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
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解决“三个1亿人”的问题正是要解决人在城市如何落户、生活,从而推动城市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随便问一个北漂,“你是愿意回家乡过安逸生活还是愿意在大城市拼搏?”他心里肯定会有那么一丝犹豫。回家,发展机会寥寥,所谓的安逸不过是从事一份一眼就能望到退休的工作,没爹可拼时,还是要“拼命”;在大城市,虽是纳税人,但没有户口,享受不到教育、医疗、住房等各种福利,还要忍受交通拥堵、空气污染等各种城市病带来的困扰。人的两难选择恰恰体现了国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解决“三个1亿人”问题的目的很明确,农业人口落户城镇是为缩减城乡差异,改造棚户区和城中村是为缩小居民贫富差异,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能促使人才回流,均衡区域发展。总体来说,就是不管一个人选择身处何地,他都能获得均等的公共服务,都能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这是新型城镇化的特点之一。
现在的问题在于,新型城镇化可能面临的阻力很多。一是,地方政府对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不力。就农民落户城镇来说,它必然会增加教育、医疗等资源的紧张,迫使当地政府增加投入;二是,一些地方政府习惯了依赖土地财政增加GDP,通过大拆大建增加官员业绩,而新型城镇化更加注重“软”建设,需要制度改革,提供公共服务,官员会不太“适应”。
因此,推进新型城镇化,必须在户籍、财税、土地、行政、金融等方面进行实实在在的改革。比如,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需要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和事权相匹配。要想地方承担更多的事权,需要中央把财权下放,或将一部分事权收归。像建立全国范围的基本社会保障网的开支就可以由中央政府来承担。另外,“唯GDP至上”的发展观念需要转变,通过考核GDP来选拔官员的用人标准也需要调整,新的绩效考核内容应该更加注重蓝天数量、水质等与老百姓生活比较密切的方面。
研究表明,中国经济未来通过城镇化的引擎拉动,将实现新增消费的年平均值为2.8万亿,实现新增投资的年平均值为6.5万亿。城镇化刺激消费、拉动内需、带动经济增长的潜力是巨大的,但前提是居民权益受到保护,生活水平得到提高,这才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问题。(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