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证券法》修改草案等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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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3月14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发布了关于MSCI明晟公司就A股纳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最新进展情况和关于“11超日债”违约事件对我国债券市场的影响,并回答了记者关心的问题。

    一、关于MSCI明晟公司就A股纳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最新进展情况

    我们注意到,本周二(3月11日)MSCI明晟公司发布公告,就A股纳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计划路线图事宜征询全球投资界反馈意见,这是继2013年6月MSCI明晟公司就A股纳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启动全球征询工作以来取得的又一实质进展,我们对此表示欢迎。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与MSCI明晟公司进行积极沟通,并做好与外汇、财税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共同促进A股纳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事宜早日取得实际成效,以进一步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和国际化水平。

    二、关于“11超日债”违约事件对我国债券市场的影响

    目前债券市场风险总体可控。一方面,国内经济增速保持稳定,CPI处于较低水平,金融市场体系稳定,为债券市场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在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大背景下,债券市场投融资需求依然旺盛,与发达市场相比,我国整体债务率水平不高,风险总体可控。

    当然,也不能排除局部地区个别债券违约事件发生的可能。债券市场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已达到一定规模,2014年将进入偿债高峰期。同时,目前市场流动性偏紧,资金成本偏高,企业融资压力增大,加之受行业周期影响,个别经营困难的企业不排除有违约的可能性。但债券市场违约是正常的市场规律起作用的结果,应客观、理性地看待。任何市场化的融资方式都存在违约的可能性,如银行贷款,只要不良贷款率被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就属于正常。美国、欧洲等境外成熟市场每年也有一些违约事件发生。国内债券市场过去一直存在隐性信用背书,随着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厘清,债券市场出现局部违约,只要不是普遍性、连锁性的违约事件,应属于正常现象。3月5日,超日太阳公司发布公告不能按期兑付利息,有人称之为中国债券市场首例实质性违约事件。我们关注到媒体广泛报道,认为这是债券市场规律的一个正常体现,以市场化的方式依法解决,有利于债券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从市场走势看,低信用等级债券的价格出现一些波动,但没有持续扩散性影响。有市场人士认为信用利差扩大一些也是正常的,有利于完善收益率曲线。同时,超日债的投资者通过信访等渠道也表达了维权诉求,我们将积极引导市场各方依照法律规定和债券契约履行权利义务,依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处置违约事件风险,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多方面做好制度建设工作。包括加强债券市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教育;对于出现违约风险苗头的债券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完善债券受托管理人和持有人会议制度;督促债券发行人、中介机构以及投资者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债券契约切实履行各方权利和义务;加大对债券市场发行、交易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债券市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推动进一步健全信用债违约救济的司法审理机制。同时,也要加强对系统性风险的监测防范,做好应对准备,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回答记者提问

    问:关于有媒体报道,《证券法》修改的草案与原有规定变化很大,请问证监会对此如何评价?

    答:我们注意到相关报道。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去年12月,全国人大财经委正式成立了证券法修改起草组,正在积极推进证券法修改工作。需要强调的是,证券法的修改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期间立法机关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不断予以修改完善,证监会也会积极提出修改建议。有关立法工作的进展情况,请大家关注立法机关的权威发布,希望媒体能准确报道,积极给予大力支持。

    问:近日有媒体报道,市场监测中心要求证券公司上报资管计划中持有AA级以下债券规模的情况,对此证监会有何评价?

    答:为加强对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监测,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中心(以下简称市场监测中心)为及时掌握证券公司资管产品持有较低信用评级债券的情况,评估资管业务可能面临的债券违约等信用风险,于3月11日下午通过常规监测渠道,要求证券公司上报目前各公司资管计划持有AA级以下的低评级债券情况,包括大集合、小集合和定向产品持有的数量及规模。89家具有资管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均按期上报了相关数据。

    市场监测中心为证监会授权中国证券业协会管理的机构,主要职能是提供私募产品和私募业务备案、监测、统计分析服务,监控、评估私募市场运行状况等。自2013年7月开始,市场监测中心根据风险导向的原则,启动了对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持续监测。

    问:据媒体报道,个股期权即将推出,请问对于风险控制的制度设计有哪些?

    答:由于个股期权跨越现货、期货两个市场,运作机制复杂,因此在个股期权方案中,需要高度重视防范个股期权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特别是跨市场风险,目前我会正组织力量对此进行专门研究,尚未形成最终方案。同时,个股期权也将借鉴国内期货市场和境外成熟市场的经验和做法,实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相关制度安排以及对参与投资者的具体要求将体现在交易所正在制定的业务规则中,目前还未最终确定。

    另外,关于个股期权的推出时间,我会已在3月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做出过回应,目前口径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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