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2014〕12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4-00030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3年,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面对极为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我市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细化税种管理,挖掘增长潜力,取得了全市税收工作的显著成绩。2013年,国税部门完成税收收入180262万元,同比增收5886万元,增长3.4%;地税部门完成税收收入664821万元,同比增收94587万元,增长16.6%。全市税收收入占公用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70.6%,比2012年提高了1.4个百分点。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市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分别记集体三等功1次。希望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珍惜荣誉,戒骄戒躁,扎实工作,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凝心聚力、创新争优,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为我市“转型提速、发展提质、环境提优、幸福提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xml:namespace prefix="st1"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