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 堵住变相增设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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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2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清理已向社会公开的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所列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根据审批对象的不同,这些事项包括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审批事项和面向地方政府等方面的审批事项。(中国政府网4月22日)

    我国启动行政审批改革制度以来,各级政府大量削减行政审批数量,提升政府效能的同时进一步释放了市场活力。但是,在现实中,部分削减的行政审批事项,却以非行政许可审批的形式重新出现,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背道而驰。现在,国务院再出举措,进一步清理已向社会公开的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所列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割自己的肉”的同时,无疑也为各级地方政府作出表率,势将进一步推动各地“权力清单”公布与实施。

    在此之前,非行政许可审批从概念、内涵、设置等方面都让人觉得不清楚和不明确,从各地公布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中看,非行政许可审批存在设定主体混乱、认定标准不一、数目相差悬殊、名称使用不规范、缺乏必要监管等问题。非行政许可审批因为没有法律依据难以监管,成为边减边增、先减后增等行政审批改革痼疾的温床。

    正是基于这个语境,国务院指出,此次清理工作要按照统一要求,分类处理,分步实施,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坚决调整,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或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将非行政审批打入历史的长河,一方面显示了国务院自我“透明革命”的力度之大,另一方面也彻底堵住了部分部门再次变相增设的可能性,真正促使简政放权落到实处。

    全面深化改革及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语境中,如何更好地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真正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大考题。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是政府收回“越权”的手,也是着力改善社会中各种“办事难”困境的发力点,将进一步刺激市场活力,改善民生,释放改革利好。

    此外,还要点赞的是,在此次清理工作中,不论是要取消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还是面向地方政府等方面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国务院都要求在“本通知印发后一年内予以取消”。明确时间表,就是要保证约束权力的手不再扭扭捏捏,该收回的迅即收回,要保留的就做变革,促使改革有效、快速地得到实施,从而确保民众能够真正享受到政策带来的重大利好。(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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