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2014〕20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4-00024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持了良好态势,带动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涌现出了一批经济实力强、综合效益好、转型升级快的先进县(市、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市政府决定授予宝丰县、郏县、舞钢市、湛河区“2013年度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并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县(市、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表率和模范带动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学习先进、紧盯目标,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进一步细化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支持政策,强化扶持措施,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服务效能,积极培育更多更富有活力的市场主体,为我市“转型提速、发展提质、环境提优、幸福提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