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0000000/2016-00342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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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再次出台定向降准政策,这是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加大定向降准措施力度的具体举措。
在融资成本仍然高企的背景下,对许多中小微企业而言,定向降准政策的影响无疑非常巨大。实际上,从中央层面到地方先后都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措施,用以支持“三农”、中小微企业以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取得了明显成效。
不过,在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利率市场化不断加速的当下,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各类实体经济,都面临着有效化解融资难题的压力与挑战。一方面,大量存在的非市场化资金需求主体扭曲了市场运行机制,传统利率调控难以真正起到实效。另一方面,由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很大程度上与长期利率紧密相关,但市场参与者对资金市场未来走势的预期存在不确定性,而无法将短期资金配置到长期资产上去,造成长短期利率之间的利差进一步拉大。
此次央行选择再度“定向降准”而非“全面降准”,向市场明确传递出我国维持现有货币政策基本取向不变的态度。这一制度安排类似于央行动态差别准备金率调整机制,属于货币政策的预调微调,体现出央行更加着力于结构调整的政策取向。“定向降准”将给银行业金融机构带来一种正向激励,货币政策有了结构调整的功能。
在向改革要红利的关键时期,要实现金融带动实体经济增长目的,既需要相关政府部门的定向调控,更要不断坚定市场化改革道路,充分发挥市场在信贷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让金融市场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在这个过程中,最迫切的是要将信用风险引入金融市场,只有这样投资者才能逐步建立起风险意识,那些回报率不高的企业将面临较强的市场约束,同时还可确保金融市场中的信贷资金更多流向优质企业。
当然,在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资金更多地配置到实体经济中需要支持的领域,确保货币政策向实体经济的传导渠道更加顺畅的同时,实体经济也需积极适应市场变化,培育高端产品市场,促进产能结构优化,在攻坚克难中打造竞争新优势。(王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