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解读

文号 索引号 000000000/2016-00279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主动公开要求依法、全面、准确、及时

  ●政策解读力求做到“两同步”

  ●重要信息须事前进行舆情风险评估

  ●统筹推进平台和机制建设

  ●今年要重点推进五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一届中央政府先后三次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10月1日、2014年3月17日分别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充分体现了国务院高度重视和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导向。前文在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保障措施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后文对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制度、基础建设以及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出了具体要求。两个文件各有侧重、兼顾长短,切合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针对性,是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指导文件。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在深入领会上述国办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4〕65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对贯彻落实国办文件精神作出安排部署。

  要全面贯彻《条例》精神,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予以公开。对《条例》施行前形成但没有移交各级档案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要以目前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重点进行全面清理,分时段、有步骤做好公开工作。

  要加强政策解读。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要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做到两个同步:公开前,要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解读、阐释,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意见》鼓励相关部门组建政策解读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要及时回应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准确发布正面信息,澄清事实真相,牢牢把握舆论导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使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在网络领域和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广泛传播。

  要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工作机制,畅通受理渠道,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研究,推动完善相关制度,更好地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

  要统筹推进平台建设。以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为重点,切实加强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相关职能部门,原则上每半年至少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要建立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依托新闻发布平台和新媒体发布重要信息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通过更加符合传播规律的信息发布方式,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要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提出今年要着力抓好行政权力运行信息、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公共监管信息等5大领域20个方面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并就责任分解、任务落实、进度安排和督促检查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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