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落实职业教育相关精神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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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3日至24日,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李克强总理接见会议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刘延东副总理、马凯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会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教育部、人社部等六部门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为了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贯彻全国职教会精神的安排,近日,记者采访了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相关负责人。

    问:人社部在职业教育工作领域主要负责哪些工作?

    答:根据《职业教育法》和国务院确定的部门“三定”方案,我部在职业教育领域主要负责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与此相关,我部负责统筹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负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

    问:请介绍一下人社部门在上述业务领域工作进展情况。

    答:好的。技工院校以培养生产和服务一线的技术工人为目标,是我国培养技术工人的主阵地。依据办学水平和培养目标分为三类:普通技工学校主要培养初、中级技术工人,高级技工学校主要培养中、高级技术工人,技师学院主要培养后备高技能人才。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技工院校2882所,在校生386.6万人,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一大批骨干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技工院校70%以上的学生来自农村,是将农村转移劳动力培养成为新兴产业大军的摇篮。在开展学制教育的同时,技工院校还积极面向各类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13年共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525万人,为促进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职业培训主要是针对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依据职业标准开展的各类培训。劳动者从准备就业到进入工作岗位,乃至职业生涯各个发展阶段都有不断提升技能、提高职业素质的强烈需求。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充分发挥牵头部门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目前,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初步建立,劳动者已基本享受到普惠性的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近年来,全国每年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约2000余万人次,2013年全国共组织开展各类职业培训2049万人次,为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和促进劳动者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在加大培养力度的同时,还从评价、竞赛、表彰激励等环节,统筹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在评价方面,初步建立了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和院校职业资格认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2013年,全国共有1839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1537万人获得了不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在竞赛方面,初步形成了以企业岗位练兵为基础、以国内竞赛为主体、以世界技能大赛为龙头、国内竞赛与国际竞赛相衔接的技能竞赛体系,每年有1000多万企业职工和职业院校学生参加竞赛活动。在表彰激励方面,每两年开展一次高技能人才表彰,每次表彰30名中华技能大奖和300名全国技术能手。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国务院特殊津贴范围。鼓励企业把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实际贡献和待遇挂钩,建立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问: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对人社部门提出了哪些工作要求?对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有哪些政策利好?

    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是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一,在职业教育工作领域负有重要职责。这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也对人社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人社部门的工作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在批示中指出,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加快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人才,为推动经济发展和保持比较充分就业提供支撑。刘延东副总理指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马凯副总理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发挥牵头作用,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中央领导的讲话和国务院文件都把人社部门与教育部门并列为职业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了人社部门在职业教育特别是职业培训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利于各级人社部门更好地发挥职能优势,统筹推进职业培训工作。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就业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职业教育必须“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国务院领导同志讲话、《决定》和《规划》,都明确了职业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服务发展、促进就业。与会代表对职业教育就是就业教育、必须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办学导向、把培养职业精神和提高能力作为办学目标等理念形成了广泛共识。这对于强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职能作用,更好地引领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具有积极意义。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创新校企合作、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会议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不同于普通教育,必须坚持以职业能力为标准,突出技能训练和动手能力培养,把校企合作作为办学基本制度,把工学一体化教学作为人才培养模式。这与我部多年倡导的理念是一致的,也与技工院校在改革发展过程中探索积累的经验做法是相符合的,这将进一步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发展。

    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决定》和《规划》的颁布,为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遇。首先,技工教育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和《规划》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将为包括技工院校在内的各类职业院校提供更为良好的发展环境。其次,《规划》提出“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这对于明确技师学院地位、解决制约技师学院发展的突出问题将起到积极作用。第三,《决定》提出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进一步明确了人力资源开发领域相关工作对职业教育的引领作用,这对于完善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发布制度、不断开发和完善职业标准、健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将进一步推动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问:职业教育、职业培训与就业、经济和民生有何关联?

    答:首先,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是解决就业总量矛盾、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最有效的举措。未来二、三十年,我国劳动力规模都保持在8亿人以上,就业总量压力长期存在。与此同时,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技术革新步伐加快,劳动力供求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的现象愈加凸显。特别是我国技能劳动者总量严重不足,仅占就业人员的19%,高技能人才数量还不足5%;技能劳动者的求人倍率一直在1.5:1以上,高级技工的求人倍率甚至达到2:1以上的水平,技工紧缺现象逐步从东部沿海扩散至中西部地区,从季节性演变为经常性。无论是解决就业总量矛盾,还是结构性矛盾,最根本、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提升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

    其次,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是服务经济发展、实现经济转型升级最重要的基础。人力资本质量是经济发展质量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为一个制造业大国,我们的人才基础应该是技工”、 “工业强国都是技师技工的大国”。我国要实现由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的转变,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也要抓住职业培训这个关键,全面提升广大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加快培养数以亿计的工程师、高级技工和高素质职业人才。

    第三,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是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实现生活改善最现实的途径。实现农民工就业创业,是农民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农民工市民化的前提条件。目前,我国农民工中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的仅占30%,缺乏技能成为影响他们融入城市、成为新型产业工人的重要障碍。加强农村新成长劳动力的职业教育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把农民工打造成一支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对于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竞争力、提升产业结构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问: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改革部署,马凯副总理在职教会上对职业培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请问人社部将如何抓好职业培训工作?

    答: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职业培训工作。

    一要健全制度。把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作为今后工作的中心任务,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从学习到工作的各个阶段,适应劳动者多样化、差异化需求的职业培训体系,到2020年,努力实现五个目标任务。一是培训对象广覆盖。把新成长劳动力、失业人员、在职职工、退役士兵、农民工、大学生等城乡全体劳动者全部纳入职业培训范围,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基本消除劳动者无技能从业现象。二是培训类型多样化。改革职业培训模式,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兼顾短期、中期和长期培训,满足劳动者提升职业能力的差异化需求。三是培训等级多层次。完善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不同层次的职业培训,畅通技能劳动者职业发展通道。四是培训载体多元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形成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社会多方参与的大培训格局,动员各类优质培训资源向职业培训集聚。五是培训管理规范化。健全职业培训标准,完善管理制度,改进政府购买成果机制,加强对培训的全方位监管,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二要完善政策。要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考核评价、竞赛选拔、表彰激励政策体系。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发挥好就业政策对培训的引导作用,表彰奖励政策对培训的激励作用,技能鉴定政策对培训的促进作用。加大政府对职业培训的补贴力度,逐步提高职业培训支出在就业专项资金中的比重,充分发挥企业职工培训经费的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加大投入,支持各类劳动者参加培训,支持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三要提高质量。要大力推行订单式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等与就业紧密联系的培训形式,创新“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中国特色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校企合作办学,推进工学一体课程教学改革,探索职业培训包教学,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着力提升职业培训的吸引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要突出重点。要在统筹抓好各类人群培训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农民工和大学生这两大群体的职业培训。一是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这是《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我部已在全国人社系统部署每年开展1100万农民工培训的专项计划,为扩大影响,我们将其命名为“春潮行动”。下一步,我们将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农民工培训数量稳步提升,培训质量明显提高,真正将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培养成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劳动者。二是实施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这是国务院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将依托培训实力雄厚的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面向高校毕业生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对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重点开展以定向培训为主的就业技能培训。对企业拟录用的高校毕业生,重点开展以定岗培训为主的上岗前培训。对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重点采用“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模式。我们将指导各地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高校毕业生需求,创新职业培训课程,提高培训质量,力争使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培训后的就业率达到90%以上,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技能就业,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走技能成才之路。

    问:技工院校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请问下一步如何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发展?

    答:技工院校是职业院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按照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决定》精神,针对技工院校发展中重点难点问题,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支持技工院校改革发展。

    一是大力推动多元办学,拓展技工院校发展空间。围绕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建设,制定支持技工院校多元办学的政策措施,建立有利于劳动者接受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指导和推动技工院校积极开展非全日制学制教育和职业培训,由注重学制教育向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转移,进一步扩大企业在职职工学制教育和各类职业培训规模,使技工院校成为融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公共实训、技师研修、技能竞赛、人才评价等多功能为一体的技能人才综合培养基地。

    二是深化校企合作,推动集团化发展。把校企合作作为办学基本制度贯穿在招工招生、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培养、职业培训、学校管理、质量评价等院校工作方方面面,推动技工院校扩展校企合作领域、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实现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无缝对接。通过推广技工院校集团化办学,加大技工教育资源优化整合力度,提升办学实力。

    三是突出专业特色,适应市场需求。人社部门要将管就业、职业培训等工作与管技校有机结合,及时将就业需求传导到技工院校,通过高端带动和典型引路,指导技工院校把加强专业建设作为立校之本,合理设置专业,并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有针对性地开设课程,形成适应需求、特色鲜明的专业体系。

    四是坚持工学一体,深化教学改革。技工院校要在新形势下赢得发展优势,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是一项重要措施。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作为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突破口,前期试点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的进展和成果,扩大试点院校和专业范围,形成新的发展优势。

    问:目前,职业教育特别是技工教育还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对此,人社部门将采取哪些有针对性的举措?

    答:职业教育特别是技工教育主要是培养生产和服务一线的技术工人。技工教育缺乏吸引力,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技术工人的经济待遇、社会地位不高,导致人们不愿意当工人,不愿意从事生产和服务一线工作,进而不愿意接受职业教育。因此,必须着力提高一线技术工人的待遇,用较高收入水平、稳定和高质量的就业等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全社会重视职业教育、青年人选择职业教育。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技术工人待遇。鼓励企业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建立高技能人才技能职务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督促企业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责任,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重视一线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能要求高、实训耗材多、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其中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比例不低于60%”的要求。落实好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和劳动预备制培训生活费补贴以及中等职业院校学生免学费、助学金政策。

    第二,要促进公平就业。完善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制度,使更多的人乃至于每个人都能通过自己的努力、自己的本事、自己的职业来获得相应的岗位,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努力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第三,要加大宣传。通过转变社会观念,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加强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营造“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宣传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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