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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是一种“倒逼”力量 新华社北京7月30日电(记者 王立彬)国务院常务会议30日讨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强调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推进简政放权,整合部门职能职责,方便企业和群众的有效举措,并决定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再推进相关法律修改工作。 我国土地领域专家学者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市场经济迅速发展“倒逼”出来的,随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及随后推进相关法律修改工作,明晰产权、保护公民财产权的要求,将进一步“倒逼”我国不动产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 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杨重光说,土地是不动产的核心。我国经济发展的很多问题,核心就是土地。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推进相关法律修改工作,非常值得期待。不动产统一登记,是物权法的明确要求。而物权法还有许多要求有待落实:例如土地与住房的关系问题,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的问题,所谓“小产权房”的问题等,都会在不动产统一登记过程中显化。市场经济的核心问题是产权。只有明晰产权,才谈得上市场经济。不动产统一登记,使物权法的落实、土地管理法的修改,特别是土地法的制订进程的重启,变得势在必行。把不动产统一登记坚定不移推动下去,登记这一技术问题背后的产权问题、财产权问题就会显现出来。法律该修的修,该立的立,全面深化改革将获得更多的“地”气。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研究员说,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出台不能再拖了,这不仅关乎政府的公信力,更重要的是随着改革全面深化,政府和公众都需要这样一部法规,无论是国家管理国有财产,还是民众保护私有财产,都离不开它。关键在于改变多头管理格局。 党国英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表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爽约、要“交卷”的态度。不动产登记是一项技术性工作,但扎实的技术性工作也可能起到“倒逼”作用。物权法的落实、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小产权房”问题的破题,都会感受到“倒逼”的压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进一步强化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目标是保护财产权利,保护市场交易安全,方便企业、方便群众、方便创业。如此,社会公众层面将对管理改革和创新形成“倒逼”。 |
新华社北京7月30日电(记者 王立彬)国务院常务会议30日讨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强调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推进简政放权,整合部门职能职责,方便企业和群众的有效举措,并决定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再推进相关法律修改工作。
我国土地领域专家学者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市场经济迅速发展“倒逼”出来的,随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及随后推进相关法律修改工作,明晰产权、保护公民财产权的要求,将进一步“倒逼”我国不动产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
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杨重光说,土地是不动产的核心。我国经济发展的很多问题,核心就是土地。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推进相关法律修改工作,非常值得期待。不动产统一登记,是物权法的明确要求。而物权法还有许多要求有待落实:例如土地与住房的关系问题,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的问题,所谓“小产权房”的问题等,都会在不动产统一登记过程中显化。市场经济的核心问题是产权。只有明晰产权,才谈得上市场经济。不动产统一登记,使物权法的落实、土地管理法的修改,特别是土地法的制订进程的重启,变得势在必行。把不动产统一登记坚定不移推动下去,登记这一技术问题背后的产权问题、财产权问题就会显现出来。法律该修的修,该立的立,全面深化改革将获得更多的“地”气。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研究员说,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出台不能再拖了,这不仅关乎政府的公信力,更重要的是随着改革全面深化,政府和公众都需要这样一部法规,无论是国家管理国有财产,还是民众保护私有财产,都离不开它。关键在于改变多头管理格局。 党国英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表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爽约、要“交卷”的态度。不动产登记是一项技术性工作,但扎实的技术性工作也可能起到“倒逼”作用。物权法的落实、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小产权房”问题的破题,都会感受到“倒逼”的压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进一步强化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目标是保护财产权利,保护市场交易安全,方便企业、方便群众、方便创业。如此,社会公众层面将对管理改革和创新形成“倒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