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0000000/2016-00612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农民工是中国几十年快速发展中“人口红利”的重要贡献者,对经济发展可谓“功勋卓著”,然而他们背井离乡、辛苦打拼却往往不易安居乐业,甚至还有人被视为“二等公民”。如何让农民工融入所在城市、成为同城同权的“新市民”,这是中国开启新型城镇化不容回避的重要课题。
30日上午,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区别”,在户籍改革上迈出重要一步。随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上述会议安排了4项工作:一要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二要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三要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改革,促进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及家属在城镇有序落户并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四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公共文化服务,推动体育、文化等设施向农民工同等免费开放。
由于我国当前的城乡二元格局,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水平等方面差距较大,长期生活和工作在城市里的农民工想融入城市的意愿是强烈的,但往往遭遇双重门槛,导致不少人出现了“城里待不住、家乡不愿回”的尴尬局面,尤其是给他们的子女一代造成困扰。
所谓双重门槛,一方面是制度的门槛,以户籍制度为代表的制度设置锁定了城乡二元的格局,让农民与市民之间形成天然的身份差异,并造成他们在享受公共服务时的重大落差。历史地看待包括户籍在内的一系列制度安排,有它合理的一面,比如有效地控制了人口的无序流动,保障城市服务与资源的可持续,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尤其是市场化、城镇化所带动的巨大人员流动,这种以人出身为依据的区别对待也造成诸多社会问题,比如留守儿童问题等。
另一方面是市场的门槛,这种门槛可能普遍存在于各国,但在中国尤为突出,因为它被前述的制度门槛强化和扭曲。比如,农民工要想在城里安居乐业通常都需要住房,而目前城市的住房价格水平通常都高于农民工的收入水平,尽管这是市场供求关系所致,但是追根溯源,农民工无法获得更高收入可能是因为没有接受良好的教育,而这恰是前述制度门槛和城乡发展水平差异的结果。
所以,当前推行户籍改革以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就有两层深意:既是对过去城乡发展差异的抚平,也是对农民工在城市建设中贡献的认可。正如李克强所言: “在中国经济增长过程中,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发挥了十分巨大,同时也是不可替代的作用。”他还说:“有研究显示,中国近几十年快速发展靠的是人口红利,这个红利很大程度上就是农民工的贡献。”
当然,由于双重门槛形成的历史积累,农民工的市民化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此项改革需要稳步推进,既要给有意愿留在城里的农民工以希望,也要避免给城市发展造成重大冲击。
首先,清理造成歧视性结果的制度,建立公平待遇的新平台。比如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就是一大举措,这种区别在市场化条件下已经丧失了区分的意义,徒留歧视的形式。有破也要有立,通过建立统一居住证制度,让户籍与福利的有效剥离,拉平原来身份差异造成的公共服务差距,实现同城同权。
其次,改革防止一刀切,要根据城市差异进行梯度安排。特大城市、大城市以及中小城市在容纳农业转移人口方面有着重大差异,尽管当前不少社会问题集中出现在特大城市,但也不能过于急切地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从开放中小城市落户开始,逐步缓解大城市与特大城市的人口转移压力。
再次,通过政府的柔性服务降低当前的制度与市场门槛。在改革未能一步到位的情况下,政府高效、优质、真诚的服务能够弥补由制度和市场造成的社会裂痕,比如在涉及农民工的婚姻、子女的教育等方面,政府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减少他们奔波、分离之苦。正如李克强要求各级政府要特别强化“服务意识”,不能把农民工视为城市的“二等公民”,而是视为支撑中国迈向小康社会的生力军。(田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