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2014〕41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4-00035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年7月-2017年6月)》已经2014年7月1日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7月29日
平顶山市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4年7月-2017年6月)
为贯彻落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平政〔2013〕65号),进一步推动我市旅游产业加快发展,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中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特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思路和目标 围绕打造海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的总体目标,今后3年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思路是:一年打基础、两年抓服务、三年出形象,其中:2014年7月-2015年6月为基础设施建设年,2015年7月-2016年6月为管理服务完善年,2016年7月-2017年6月为宣传营销提升年。通过3年的努力,逐步健全旅游产业链条,使旅游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旅游产品和服务体系基本成型,旅游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明显改善,产业化水平有较大提升,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旅游形象更加鲜明,为打造海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和全省旅游产业强市奠定坚实基础。 具体发展目标:2014年,接待海内外游客达到32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150亿元;2015年,接待海内外游客达到36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165亿元;2016年,接待海内外游客达到40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180亿元。通过发展旅游产业,带动第三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年均增长1-2个百分点。 二、发展布局 优化旅游空间布局,加速形成“两核带两翼”的旅游发展格局,构建城乡联动、多元发展、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旅游产业体系。两核:市区城市休闲核心;鲁山山水观光、康体养生、山地度假核心。两翼:叶县、舞钢文化和生态休闲度假旅游板块;宝丰、郏县文化体验旅游板块。以“两核”的率先发展带动“两翼”的快速发展,形成全市旅游产业整体推进的发展态势。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规划牵动,规范持续发展。强化“发展旅游,规划先行”的理念,突出规划在产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启动与《平顶山市旅游目的地发展总体规划》相配套的产业发展、乡村旅游、宣传营销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对“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进行系统规划,提出科学合理的发展指标,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使其成为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县(市、区)根据《平顶山市旅游目的地发展总体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突出资源特色,及时修编辖区的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在编制和调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旅游发展规划,兼顾旅游业发展需要,确保各项规划统筹协调、相互衔接。2014年度,鲁山县完成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修编。2015年度,编制《平顶山市城市旅游规划》和《平顶山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条件具备的县(市、区)完成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修编;完成燕山湖旅游综合体规划、鲁山县中州温泉名镇规划并开始招商引资;出台《平顶山市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利用资源,坚决制止旅游资源的过度开发、无序开发、随意开发、破坏性开发。2016年度,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全市旅游规划体系和规划落实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项目带动,打造精品景区。加强旅游项目的谋划,将旅游工作落实到项目上,以旅游项目为抓手,做好融资、建设、推介等一系列工作,做一个成一个,使我市的旅游项目不断做大做强。各县(市、区)要按照差异化、特色化的思路,积极筛选一批开发潜力大、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重点旅游项目,集中力量开发建设,努力将其打造成精品,并争取进入省重点扶持发展的项目。 1.城市核心。以新城区大香山、白龟湖和沙河沿线为重点,着力打造城市休闲区,完善城市公共设施的旅游功能,形成特色鲜明的现代都市旅游形象,由过境地、客源地向集散地、目的地发展。2014年度,加快大香山、山顶公园升级改造等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度;启动工业遗址及工业旅游示范点的升级改造工程;全面提升白龟湖、白鹭洲湿地公园的旅游功能。2015年度,加快重点旅游项目建设进度;推动市郊农业旅游项目提档升级,完善市区旅游标识标牌,开展全市星级餐馆评定。2016年度,大香山风景区及国学文化园、矿山遗址公园、山顶公园升级改造等重点旅游项目建成使用,大香山风景区创建成为国家4A级景区,矿山遗址公园、金牛山创建成为国家3A级景区;城市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比较完善,初步成为区域旅游中心城市。 2.鲁山核心。以“山、佛、汤”特色优势资源为基础,全面整合辖区旅游景区(点)和资源,加大旅游项目推进力度,尽快形成休闲度假产业集群。2014年度,推动311国道改线、旅游节点停车场建设等工程尽快开工建设;加快尧山-中原大佛二期工程进度,推进一批重点旅游项目开工建设;尧山大峡谷漂流创建成为国家4A级景区,尧山滑雪乐园创建成为国家3A级景区。2015年度,重点旅游项目实现既定建设目标,完成311国道改线及停车场建设,交通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旅游产品由观光型向休闲度假型转变进一步加快,游客停留时间持续增加,标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较大提升;天龙池滑雪乐园创建成为国家3A级景区。2016年度,“食、住、行、游、购、娱”产业体系基本成型;智慧尧山、尧山-中原大佛二期、金汤山温泉滑雪度假区等一批重点旅游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初步成为包含“游山、拜佛、浴汤、戏水、滑雪”品类齐全的国内一流旅游度假区。 3.叶舞板块。围绕生态观光和山水度假主题,开发滨水度假、水上运动、森林养生等旅游产品,围绕文化观光和盐浴特色,开发文化休闲旅游区。2014年度,启动叶县明代县衙提升性工程,推动盐湖度假小镇、舞钢影视产业园和二郎山、灯台架景区提升工程加快建设进度,启动建设龙凤湖旅游度假区,叶县七彩沙河生态农业旅游区部分工程建成运营。2015年度,二郎山、灯台架景区提升工程建成运营;加快盐产品开发力度,打造特色旅游商品;全面提升乡村旅游开发建设水平,在张庄社区全面推广智慧旅游和标准化服务。2016年度,盐湖度假小镇、舞钢影视产业园等一批重点项目全面建成运营;叶县明代县衙、祥龙谷景区创建成为国家4A级景区,七彩沙河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盐湖度假小镇、燕山湖创建成为国家3A级景区;“食、住、行、游、购、娱”产业要素初步成长。 4.宝郏板块。以特色文化和民俗文化为抓手,积极推进文化资源旅游化,丰富文化景区的游览内容,提升观赏性和参与性,形成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的发展态势。2014年度,深入挖掘魔术文化、曲艺文化、三苏文化、知青文化、古寨文化,打造文化娱乐节目;推动老龙窝旅游项目、中华曲艺展览馆、清凉寺汝官窑遗址等项目加快建设进度。2015年度,深入开发汝瓷、金镶玉等特色旅游商品;将宝丰酒酿造工艺流程打造成为工业旅游示范点;中原解放纪念馆、中华曲艺展览馆创建成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2016年度,老龙窝旅游项目、中华曲艺展览馆、清凉寺汝官窑遗址等项目建成投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基本形成特色鲜明的文化体验游产品体系。 5.基础设施。按照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标准,完善旅游基础设施配套。2014年度,启动构筑全市旅游交通路网体系,实施全市旅游道路沿线及城市出入口景观提升和环境改造工程。2015年度,改善核心景区的交通及停车问题,鲁山赵村至尧山段建成4-5个停车场,完成不少于1万个停车位的规划和建设;对主要游客过境地进行环境整治,全面实施大佛至尧山沿线村镇的环境整治和靓化工程。2016年度,实现全市景区间道路连接通畅;推进高等级旅游景区功能配套,实现全市景区停车场、游客中心等硬件设施及导游讲解等软件服务配套;加强旅游咨询服务平台建设,推进饭店、景区等旅游企业构建数字化旅游平台,打造智慧旅游城市。 (三)强化融合联动,提升内涵品质。树立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的理念,适应多样化的市场需求,认真研究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的交叉点、融合点,推动旅游与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养生、农业、工业等产业融合联动发展,打造一批以演艺、娱乐、美食、温泉、养生、工农业观光为主体的旅游精品项目。 1.与文化融合。2014年度,重点抓好旅游项目建设中特色文化的融入及体现,利用曲艺、魔术等富有我市文化特色和游客喜闻乐见的娱乐节目,丰富旅游景区活动。打造一台品位高、特色浓的精品魔术曲艺演艺节目。2015年度,着力打造红色旅游项目,深入挖掘、整理有关史料,开展红色旅游点提质升档工作。2016年度,全面提升水灯节、红叶节、杜鹃节等一批特色节会档次,深入打造具有区域吸引力的旅游节会。 2.与工农业融合。2014年度,着力抓好矿山遗址公园建设,升级改造平高、神马的工业旅游示范点;进行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评定标准的贯彻宣传工作。2015年度,按照“一村一品”的特色要求发展乡村旅游,深入挖掘地方民风民俗,开展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评定,评定三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5-10家。2016年度,创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10-15家,推进3-5个乡村旅游发展基础较好的村(社区)、乡镇、县(市、区)成为全省乡村旅游示范点,基本形成区域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业布局和标准化的乡村旅游管理体系。 3.与商业融合。2014年度,出台旅游商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引导促进旅游商品生产规模化、品牌化发展,组建我市旅游商品研发中心。2015年度,举办首届平顶山旅游商品博览会,重点推出20种以上特色旅游商品,评定5家以上特色旅游购物商店,扶持发展5家旅游商品骨干企业。2016年度,完成主要景区、线路的旅游购物网点布局,评定50种以上特色旅游商品、10家以上特色旅游购物商店,发展10家旅游商品龙头企业,构建种类齐全、特色鲜明的旅游商品体系。 4.与城建融合。树立“城市即旅游,旅游即城市”的理念,在城市建设中充分考虑旅游要素,体现旅游功能,满足游客需求。2014年度,启动完善城市文字标识系统(路标、指示牌和说明牌)和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等工作,改造升级城市夜间景观。2015年度,加快形成覆盖全市的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市辖各区要在主要交通节点上打造1个以上旅游公共服务窗口(旅游咨询中心、旅游接待中心等)。2016年度,进一步完善城市旅游导引系统和旅游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以市城区为中心,建立覆盖全市的旅游输出和接待网络,创造条件建立与客源地城市的互联。 (四)强化服务驱动,着力修炼内功。旅游属于服务行业,无论是旅游景区还是旅游企业,都要树立服务质量就是声誉、就是效益的理念。要以标准化为抓手,强力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促进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2014年度,依据国家、省旅游行业相关标准,制定旅游标准化实施方案,着手制定我市旅游行业各类地方标准;启动旅游行业“市长质量奖”和“全省名牌”创建。2015年度,以标准化为抓手,开展旅游行业的各类评定;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推进工作,以农家乐星级评定为重点,完成全市农家乐、经济型酒店、旅行社的星级评定;精选2-5个平顶山特色旅游商品,制定其标准;着手制定旅游行业服务标准,制定地接导游员、景区讲解员和其他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标准,建立培训激励机制;严格按照A级景区标准,开展全市A级景区提质升档工作,实施A级景区的动态管理;面向社会公开招录5-10名业务好、素质高、形象佳的优秀公务导游员,带动全市导游员水平提升。2016年度,开展旅游行业标准巩固和“温馨鹰城,宾至如归”的服务品牌建设;导游员参训率达到100%,优秀地接导游员占导游总数的比例达到15%以上,旅游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全市旅游星级餐馆和旅游星级农家乐达到40家,争创省三星级以上旅行社15家。 (五)强化宣传拉动,树立外部形象。着力提高宣传推介的针对性、专业性和有效性,始终坚持政府宣传形象与企业营销产品的方式不动摇,建立“政企联手、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的市场拓展机制,充分利用影视作品、文学作品、歌舞等媒介,广泛宣传推介全市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2014年度,面向全国征集平顶山旅游主题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保持旅游宣传的连续性,适度在重点客源地城市(北京、天津、石家庄、西安、太原、郑州、武汉等)进行旅游宣传投放,尝试在北京设立旅游办事处和线路产品代理旅行商制度,引进专列2趟;市旅发委组建“一日游”旅游线路开发办公室,协调解决我市“一日游”配套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并负责日常管理;完善多语种宣传资料,建立平顶山旅游宣传数据资料库。2015年度,着力打造城市旅游形象,策划系列活动;编制平顶山市旅游形象策划和产品营销方案,组织国内30家大型平面和网络媒体来平考察;筹拍富有平顶山文化旅游特色的微电影等影视作品;采取捆绑营销的方式,在央视投放跨年度的旅游形象广告,着手启动2016年宣传营销工作;引进专列不少于5趟,积极参加在重点客源地举办的旅交会,在首尔举办平顶山旅游推介会。2016年度,在大台、大报、大网密集宣传平顶山旅游形象,大力营销“山、佛、汤”等特色旅游产品,在重点客源地举办推介会,举办平顶山生态旅游节,引进专列不少于10趟,分片区设立旅游办事处,邀请100家合作媒体和线路代理商赴平考察宣传,在韩国、日本和东南亚国家举办平顶山旅游推介会。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具体负责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抓好旅游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推进和落实。 (二)政策保障。全面落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扶持、税收优惠、用地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2015-2016年,形成比较完备的涉旅政策体系。市旅游局牵头制定市旅游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向重点项目倾斜。完善奖励措施,继续实行地接奖励,切实调动旅行社组团来平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对新评定的3A级以上景点、星级酒店、商务酒店、省乡村旅游项目建设专项补助景点的奖励政策。各县(市、区)也要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和优惠措施,促进旅游产业发展。 (三)人才保障。建立完善旅游经营管理、服务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加强政校企合作,把旅游高端人才的引进和培训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训计划。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加入我市旅游专家库,聘请其成为我市旅游业发展顾问。突出做好旅游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努力解决旅游人才对旅游产业发展的瓶颈制约。 (四)监督保障。市政府建立旅游工作目标责任制、协调调度机制、考核奖惩制度,将旅游产业发展纳入对各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对旅游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市政府对旅游工作每年进行1次总结表彰,对于完成当年任务的予以奖励,对未完成当年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 我市原有意见与本计划不一致的,按照本计划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