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0000000/2016-00555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记者崔文苑从审计署获悉:审计署2014年上半年对9个省本级和9个市本级2013年6月底至2014年3月底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变化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结果显示,抽审地区政府性债务余额增长3.79%,比2013年前6个月平均增速下降7个百分点,债务增速有所放缓。
从审计情况看,党中央、国务院从体制、机制和源头上对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把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中央有关部门和各地方政府加强了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成效明显。
2011年和2013年,审计署曾两次对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审计。审计署财政司四处处长雷达介绍说,目前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有的地方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雷达表示,为做好地方债审计,审计署建立了严格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采取“上审下”“交叉审”相结合的审计组织模式,实行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工作方案、统一标准口径等“五统一”原则,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统一的审计指挥平台、项目管理平台和数据分析平台,加强审计工作过程中的现场督导和跟踪审理,实现对各级债务审计工作的实时管理和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审计数据和结果的真实、准确、完整。
雷达表示,此次审计摸清了政府性债务的家底,揭示债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隐患,为建立完善债务管理制度机制、妥善解决存量债务、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提供了决策依据。
审计署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和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有能力切实解决好政府性债务问题,不会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审计署和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也将建立起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动态化、常态化审计机制,不断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监督。(记者崔文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