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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记者 周玮)文化部、财政部26日联合发布《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了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保障。就此,文化部、财政部官员和业内专家作了解读。
专家:意见着力破解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四大难题
国家行政学院文化政策研究中心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祁述裕说,这个意见是传承文化,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发展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将特色文化资源的传承和保护与当代人民的生活结合起来,通过将文化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才能更有效地实现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祁述裕认为,我国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创意水平有待提升,特别是符合现代时尚消费需求、与人们生活紧密相连的特色文化产品不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水平有待提升,特别是懂经营、善管理、创意水平高的人才很少;生产组织方式落后,多数仍处于较为原始的家庭作坊的生产经营形式,严重束缚了产品创新和市场拓展;投融资渠道有待拓展,“小、散、弱”的情况普遍存在等。
祁述裕说,针对上述问题,意见强调空间聚合和业态融合、打破行业和地区壁垒,重视市场运作和创意引领,注重产业发展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以金融扶持、人才支撑、重点项目支持等为抓手,扶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
财政部: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 撬动金融资本进入
意见提出,要加大公共财政对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把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纳入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对此,财政部文资办副主任董德刚说,2014年财政部已将加快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纳入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在资金的申报、分配中予以倾斜。下一步,我们在专项资金管理中,继续将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纳入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积极鼓励地方财政厅局进行上报,在保证财政资金安排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在资金分配中对符合要求的特色文化产业项目予以倾斜。
“我们也要积极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带动金融资本进入特色文化产业发展。”董德刚说,2013年利用4.6亿元贷款贴息,撬动了770亿元银行贷款。因此在推动特色文化产业方面,也要充分运用“文化金融扶持计划”,对符合条件的特色文化企业在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方面予以支持。同时积极鼓励引导风险资本、股权资本进入特色文化产业领域,推动特色文化企业的发展。
文化部:保护原始风貌自然生态 推动中国文化产业去“寻找故乡”
“着力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从优秀传统文化符号中提取有价值的素材,将优秀传统文化特质融入到文化产品中,开发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产品,既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扩大文化消费,又能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在潜移默化中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弘扬。”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巡视员孙若风说。
他同时表示,发展特色文化产业要坚持传承文化、科学发展,在产业发展尤其是园区基地、项目建设中,注重保护原始风貌、文化特色和自然生态,突出传统特点,不搞大拆大建,不拆真建假,不毁坏古迹和历史记忆。“出台这个文件的目的,就是推动中国文化产业去‘寻找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