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谈我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相关情况

文号 索引号 000000000/2016-00403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9月3日上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办副主任孙银正做客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就我省“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相关情况接受专访。

  目前我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今年1-7月份,河南省城镇新增就业85.39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85.39%;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9.5万人,完成任务的84.28%;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0.44万人,完成任务的87%;登记失业率3.06%,低于4.5%的控制目标。

  “这些数据是反映就业工作的主要指标,”孙银正表示,从这些指标完成情况看,大都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可以说,我省目前的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帮助应届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按照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重点服务2014届以及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集中开展时间为9月1日至9月30日。

  为何要开展就业服务月?孙银正说,今年我省应届高校毕业生48.3万,加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总数达50多万,总量压力十分巨大。“开展这项活动,目的就是帮助2014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同时也兼顾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重点提供实名登记等5项服务

  孙银正表示,活动期间,各级人社部门将为201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重点提供5项就业服务。一是开展实名登记。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服务平台要面向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开放,通过经办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档案托管、人事代理、求职登记等业务,以及入户走访等方式,主动为在当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登记,摸清他们的底数、个人基本信息和就业服务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二是提供就业信息。广泛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空岗信息,通过组织开展各类招聘活动和重点推荐等方式,及时为他们求职牵线搭桥。

  三是组织就业见习。结合本地实际开发一批优质见习岗位,确保有见习需求的毕业生都能得到见习机会。

  四是开展职业培训。开发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培训项目,组织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

  五是实施就业帮扶。主要是加强对困难毕业生的重点帮扶,建立基础台账,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

  创业扶持资金最高可达15万元

  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河南今年还将加强对大学生创业的扶持力度。

  孙银正说,从今年起,我省每年将安排一定数量的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专项用于大学生自主创业。一是对于大学生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根据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潜在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因素,分别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资金扶持。扶持标准分为4个档次,分别是2万、5万、10万、15万。

  二是发放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补贴对象为初次创业的毕业两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为5000元。具体的申报材料、程序等可咨询各省辖市、省直管县人社局,也可直接向省人社厅就业办咨询。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