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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助力升级“中国制造”
——解读国务院常务会议新信息
新华社北京11月5日电(记者董峻)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打造更好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法治、市场和文化环境,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业内人士认为,当前迫切需要通过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和服务等环节的工作,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会议确定的一系列措施将有力促进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截至去年底,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连续3年位居全球第一,商标申请量连续12年位居全球第一,著作权登记、植物新品种申请等都创下了历史新高。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看来,我国知识产权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矛盾比较突出,相对缺少核心专利、知名品牌和版权精品,迫切需要推动由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的转变。
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达57.3%和29.9%,但很多商品核心技术掌握在外方手中。其中机电产品61.2%是外资企业生产的,51.1%是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高新技术产品73%是外资企业生产的,65.3%是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大力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将恶意侵权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推进软件正版化;对国外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加大我国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专家认为,采取这些措施的目的,就是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创新创造。
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刘海波表示,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需要推动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相互融合、相互激发。知识产权制度具有重要的激励作用和纽带作用,可以为体制创新准备较为充分的政策条件,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据统计,我国小微企业完成了65%的发明专利以及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同时,普遍存在创新动力不足、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等问题。对此,会议确定,将促进专利、版权、商标、植物新品种等的创造和运用,向社会特别是创新者免费或低成本提供知识产权基础信息;降低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申请和维持费用;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活跃市场交易,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久前已出台《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从扶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完善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提高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优化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发展环境4个方面,提出了支持小微企业创新成果在国内外及时获权、扶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小微企业等15条具体措施。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副司长曹冬根表示,各级知识产权部门将在小微企业聚集区建立快速维权援助中心或维权援助分中心、工作站,帮助其提升维权能力,降低维权成本;继续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加大对小微企业贴息、风险补偿等政策扶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企业专利申请、维权等方面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