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三批市级科技特派员进行阶段考核的通知

文号 索引号 005452102/2015-00001 关键词
主题分类 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科技局,新城区农综办、高新区经发局,市第三批科技特派员:
   为了强化科技特派员工作目标管理,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深入开展,根据《平顶山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要求,决定对市第三批科技特派员进行阶段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科技特派员的考核工作由市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科特办”)负责组织,各县(市、区)科技局具体实施。
   二、考核对象
   全体第三批市级科技特派员
   三、考核内容
   根据《平顶山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要求,考核内容主要有:科技特派员工作方案、规划的制定,驻点服务天数,为派驻单位解决技术难题、科技成果转化、创新能力建设、人才培训和行业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情况以及取得的效果。
   四、考核程序
   (一)科技特派员对照考核表内容,写出工作总结,填写《平顶山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考核表》、《平顶山市科技特派员工作情况调查统计表》。
   (二)派驻单位、派出单位对科技特派员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填写意见。各县(市、区)科技局审核,确定考核等级。
   (三)各县(市、区)科技局将考核结果统一报送 “市科特办”备案。
   五、考核要求
   (一)各地请于2015年5月15日前将考核表、统计表及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连同电子版报送“市科特办”。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对不能按照要求履行职责,弄虚作假,考核不合格的科技特派员做出处理,形成处理意见,“市科特办”将视情节轻重,对其处以通报批评、停发并追回生活补助、取消科技特派员资格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依纪、依法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三)“市科特办”将会同市委组织部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立考核验收组,对科技特派员工作进行现场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王小英 王彦伟 联系电话:0375-3970528
   电子信箱:kjjrhk@163.com)

       附件:1.平顶山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考核表
         2.平顶山市科技特派员工作情况调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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