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香山寺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15〕18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5-00057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香山寺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落实。

                                                                                                                                           2015年4月14日

香山寺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打造海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决策部署,推进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区旅游吸引力,依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第23号令)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标准,结合香山寺景区开发建设、市场需求、资源类型和文化特色,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香山寺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平顶山市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年7月—2017年6月)》(平政〔2014〕41号印发)为指导,围绕打造海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的宏伟目标,依托香山观音文化这一独特资源,优化旅游环境,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全力打造特色旅游品牌,推动景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全面提升香山寺景区的管理档次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游客的需求,使香山寺成为我市城区旅游新的亮点。确保香山寺景区2015年全面完成景区建设及4A级申报工作,达到4A级景区的标准,2016年6月前创建成功。    二、组织机构    成立香山寺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各项工作。    组长:王宏景(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左玉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产办主任)    宋罡(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张风岭(市旅游局局长)    冯中涛(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成员:市旅游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安监局、市邮政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文物局、中国联通平顶山市分公司、中国电信平顶山市分公司、中国移动平顶山分公司、铁塔公司、新华区政府、新城区管委会、宝丰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以及创建工作的协调、督查和具体实施。张风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旅游局副局长王宇伟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同时,成立香山寺景区管理办公室,负责香山寺景区的建设、管理、营销及创A申报工作。王宇伟同志兼任香山寺景区管理办公室主任,与创建办合署办公。    香山寺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办)根据工作需要,下设综合组、建设组、督查组等,人员从市旅游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新华区政府、宝丰县政府抽调,抽调人员在创建期间工作与原单位脱离。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实施阶段(2015年4月)    1.成立工作组织。成立香山寺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创建成员单位,明确创建工作职责,制定创建工作方案。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议,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3.集中宣传造势。在各有关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营造深厚氛围。并将宣传工作贯彻整个创建过程。    4.组织学习培训。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集中学习《景区质量等级划分评定管理办法》和《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理清工作思路。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5月—10月)    1.建章立制。建立创建管理及申报工作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规范行业服务。    2.对照标准。依据《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修订规划、细化任务、明确标准。    3.项目建设。根据《香山寺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工作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结合香山寺景区实际,对照《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逐项认真落实,于2015年10月底前完成景区重点工程建设,完善景区各项综合治理。    4.申报衔接。完成4A级旅游景区的申报工作。根据创建工作开展情况,邀请省旅游主管部门领导、专家现场指导,解决问题,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三)整改迎检阶段(2015年11月—12月)    1.对照《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中4A级景区的标准及省旅游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结合创建工作落实情况,逐项进行自查评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游客进行评分。对自评中尚未达标部分,立即进行整改。    2.各相关单位精心准备,密切配合,全面完成创建各项准备工作,在景区软硬件全部达标及各项资料齐备后,向省旅游局提出申请,迎接检查验收,确保顺利通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把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项目,倒排工期,积极推进,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要对照《香山寺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工作任务分解表》,于4月22日前将联络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工作方案报送创建办(联系人:李文中电话:288259018737581880)。    (二)扎实工作,强化督查。各成员单位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创建任务逐项落实到位。创建办要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督查事项,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创建不力的单位进行督查问效,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三)落实经费,强化保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筹措好创建资金,为创建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附件: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