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工程 可获百万科研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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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设首席科学家、特聘专家等岗位

  ●高层次科技人才可获100万元科研资助

  加大海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力度,离不开“真金白银”的政策措施。5月13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省政府已出台《河南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工程实施方案》。

  “这是我省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之后,坚持人才为先,大力吸引集聚高层次科技人才,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省科技厅负责人说,该工程旨在聚焦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大国家战略规划和河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技术需求,围绕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积极引进一批急需紧缺的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在国内得到广泛认可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及创新型科技团队,加快提升河南科技创新能力。

  按照工程的目标要求,到2020年,我省将引进2000名以上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创业人才及其服务人才,200个以上高层次产业技术创新研发及成果产业化团队、创新创业服务团队。

  据了解,此次《实施方案》规定了一系列激励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公共技术研究设计中心、工程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可根据引才需要设立首席科学家、特聘专家等特设工作岗位,由省政府聘任并提供津贴。

  支持有条件的省辖市、国家级各类产业集聚区(包括高新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可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种子基金等,以股权形式为引进人才在豫创业提供创业资本。

  对引进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特殊支持计划”人选、科技部“推进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首席科学家、省“百人计划”人选等高层次科技人才,省财政给予100万元科研资助。

  对新建、引进的重大科技研发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根据引进主体的投入情况由省财政给予配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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