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促进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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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5月16日电(记者 王优玲)上海自贸试验区运行一年半后,福建、厦门、广东等三个自贸试验区挂牌成立。四大自贸试验区统一运用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对国家治理体系制度创新非常有意义。

    具体来看,简政放权等各项措施正在各大自贸试验区中探索推行。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工商、质检、税务“三证三号”合并为“一照一号”的改革探索正在进行;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海关推出促进贸易便利化、支持新型业态发展等18项海关监管服务创新制度措施;在广东自贸试验区,正在探索实现粤港澳深度合作,力争建成符合国际高标准的法制环境规范、投资贸易便利、辐射带动功能突出、监管安全高效自贸试验区。

    “设立自贸试验区是一种压力测试,相关改革举措在这个框架下尝试,并以此倒逼简政放权、机关效能建设等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步伐。”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李文浦说。

    实际上,三个新挂牌的自贸试验区拥有上海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的一系列丰富经验:基本建成负面清单模式,进口平均通关时间较区外减少41.3%,将监管重心从资质审批转移到日常监管等。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主任张占斌说,与过去我国通过优惠政策、减免关税等手段吸引投资不同,现在我国需要通过消除政策壁垒、进一步简政放权,改革投资管理体制来打造“制度高地”,促进我国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说,商务部正在修订外商投资相关法律,重点制定外国投资法,实现三法合一。将健全外商投资监管体系,全面铺开,普遍备案有限核准的制度,并将大幅下放鼓励类项目的核准权。“随着大门的放开,我们将把管理重点放在准入后的环节上,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完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机制,提升外商投资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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