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余项收费规定叫停 收费制度改革为市场“清障”

文号 索引号 000000000/2016-00299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新华社北京5月19日电(记者 韩洁、任峰)记者19日从财政部了解到,根据国务院部署,我国今年将对清理收费开展专项行动,近两年各级政府确定取消、停征和减免的1000多项收费规定是否落实到位将成为督查重点。   

日前召开的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肯定前一阶段减税、降准降息等为社会减负举措取得实效的同时,将下一步减负重点瞄准各种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并提出5月底前要对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作出部署。

近两年来,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减税清费措施为企业和群众减轻负担,但仍有诸多或明或暗的不合理收费规定仍令许多企业和群众意见很大,成为影响激发市场活力的障碍。

目前,不少地方政府收入中,非税收入依然占较大比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李红霞说,过去有一种说法叫“税不够,费来凑”,在税收法定成为原则的背景下,不进一步规范收费,企业的税收负担可能不会减轻。

对此,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清理收费并改革收费管理制度,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减轻企业负担、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举措。

楼继伟透露,过去两年来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清理收费的措施,收费大幅削减、规范性明显提高。在此基础上,今年将开展清理收费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强制垄断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再取消、降低一批不合理收费;加快建立完善监管机制,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对依法合规收费,建立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

此次专项行动,标志着我国收费管理制度改革的纵深推进。按照部署,对于已叫停的千余项收费规定,将通过中央和地方政府自查和督查,确保全部落实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变换名目继续收取。

同时,凡没有法律规定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坚决纠正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行为。

楼继伟说,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也将全部取消,严禁行业协会商会打着政府旗号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严禁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或赞助捐赠等行为。

此外,还将取消政策效应不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政府性基金,并整合重复设置的收费基金。对收费超过服务成本的,要降低征收标准。结合税制改革,依法将具备税收性质的收费基金改为税收。

对于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收费基金,楼继伟表示,将建立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外一律不得收费。还将强化举报机制,曝光乱收费的典型行为,并严肃追究责任,使广大企业不受滋扰、致力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在落实税收法定的同时,我国应通过制订行政收费法等方式,对收费权限、原则、程序以及监督检查作出基本规定,加快推进“收费法定”。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