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意见推动金融机构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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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6月3日获悉,为了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盘活全省金融机构和各级政府投融资公司的存量资产,省政府于日前正式出台指导意见,推动具备条件的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力争年度资产证券化总量不低于贷款余额的3%,全省信贷资产证券化规模到2017年达到新增贷款额度的10%左右。

  鼓励“金融豫军”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金融豫军”的快速崛起可以说是2015年河南经济发展的一大亮点。《意见》强调,鼓励中原银行、郑州银行、洛阳银行、焦作市商业银行、平顶山银行等地方法人银行加快争取信贷资产证券化资格,研究信贷资产证券化要求、流程,借鉴其他银行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经验,在重大基础设施贷款、城投公司贷款、涉农贷款等领域,选择一批燃气、供电、供水、供热、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项目和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设施项目,建立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池,争取2015年地方法人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实现突破。

  同时,支持证券、信托、基金机构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意见》指出,要推动中原证券加快资产证券化产品研究和设计,加强与符合资产证券化条件的企业合作,提高资产证券化业务服务能力。支持中原信托加快资产证券化产品研究和设计,加强与银行合作,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尽快实现突破。引导各证券、基金分支机构积极争取总部支持,加强与符合条件的企业沟通,认真研究基础资产负面清单,为我省企业研究设计更多产品。

  支持豫企通过资产证券化回收资金再发展

  对于企业来说,如何通过资产证券化优化财务状况,提高融资灵活性呢?“一方面,我省将支持供排水、发电、路桥、铁路、地铁、机场、保障性住房等大型企业和投融资公司选择流动性不强但可产生预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与证券、基金等中介机构合作,将供排水收费权、路桥收费权、电费、商业物业租金、应收账款等收益权及债权,通过打包、评级等手段,利用收益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创新形式实现资产证券化,通过出售资产回收现金,实现重点领域再投入、再发展。”省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另一方面,他们还将支持全省各级城投公司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由其单独或联合同一行政区域内承担公用事业建设的国有公司,通过真实销售将应收账款、收益权等资产出售给特殊目的公司,再由特殊目的公司以这些资产作为支持发行票据,并在票据市场上公开出售。

  “实现资产证券化,不仅有利于快速变现存量基础设施资产,缓解现金压力,改变基础设施建设单纯依靠企业投资建设、政府分期回购的传统模式,还能将企业风险与基础资产有效隔离,降低融资成本,减轻政府债务负担,有利于增强企业资产的流动性。”这位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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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金融机构、企业将不易流通但未来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收入的存量资产进行组合,转变为资本市场可销售和流通的金融产品筹措资金的融资方式。当前,中国银监会、证监会已将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正在深入推进,企业资产证券化正在积极探索。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和银行体系的资产负债表正面临再平衡,提高资产证券化率已成为各方共识。

  具体到河南,2014年11月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对资产证券化提出了新的目标:到2020年,河南省混合所有制企业比重达到80%以上,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证券化率达到60%以上,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打造河南国有企业升级版。

  专家指出,加快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企业资产证券化,有利于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盘活存量资产,优化信贷结构,保持贷款稳定增长;有利于增强各级政府投融资公司资产流动性和融资功能,促进投融资公司转型发展;有利于基础设施建设主体运用金融创新工具对接资本市场,创新投融资机制和盈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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