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年内全覆盖 让弱者活出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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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更好守护困难群众生命健康。会议决定,2015年底前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对参保大病患者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今年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今后还要逐步提高,有效减轻大病患者就医负担。(7月22日中国政府网)

    大病医保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听起来就让人心里暖暖的。它意味着无数中国家庭将从“因病致贫”的恐惧中解脱出来。

    或许你还记得硬汉郑艳良自锯病腿的惊世之举。曾经,一场大病就能消灭掉一个中产阶级,这绝不是危言耸听,而是一种让人无奈又唏嘘不已的现实。后来,他柳暗花明、绝处逢生般的幸运更是让人感慨庆幸。媒体曝光—舆论哗然—募集善款,一度成为很多底层百姓遭遇大病时寻求救助的途径。这种模式看似有效,却根本不具备可复制性。因为,一个郑艳良的背后,还有着千千万万个等待救助的大病患者……

    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往往以弱者活得是否有尊严为标志。而医疗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的一项“基础设施”。如果说,医疗保险是家庭抵御疾病风险的重要屏障,那么大病保险制度则是保障家庭避免“因病致贫”的最后一道防线。

    某种意义上来说,医疗保障体系也遵循着“木桶原理”。大病医保制度,是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但它目前仍处于“基本”的保障层次。这个时候,就需要国家出面,尽快补齐大病救助这块短板。

    此次出台的大病保险新政策,确定今年对参保大病患者医疗费用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今后还要逐步提高……可以看到,公平基于现实正在慢慢生长。

    我们希望每个人都能看得起病,每种病都能够纳入保障。将看病视为基本人权是一种美好的追求,但仅靠政府投入、居民缴费是不够的,这一现实我们不得不去面对。国务院最新出台的大病保障制度,正是基于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把基本医保和商业保险结合起来,由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保费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安全和偿付能力。这一思路是要将行政机制和市场机制衔接起来,从而达到1+1>2的聚合效应。

    在生命面前的平等是无需赘述的。包括大病医保在内的医疗保障制度,总归是在朝着从无到有、从混乱到统一的正确轨迹向前推进。从全覆盖到真公平,更是需要在纵深中得到认识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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