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15〕52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5-00048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商务厅、省开放办2014年以来对全省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内容的变动情况,按照2015年4月16日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修订意见,市政府对《平顶山市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办法》进行了相应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平顶山市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7月17日
平顶山市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全市开放型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完善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推进机制的意见》(平办〔2014〕10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将《平顶山市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办法》修订完善如下: 一、考评对象 各县(市、区)(含新城区、高新区,下同)。 二、考评内容 (一)合同利用区外资金(含境外、省外、市外资金)。 (二)实际利用区外资金(含境外、省外、市外资金)。 (三)年度引进大项目情况。 (四)项目资金到位、开工建设、投产达产情况。 (五)大员招商及信息工作。 三、考评办法 一听(听取招商引资工作汇报)、二看(查看项目进展;查看项目档案:包括合同文本复印件、发展改革部门立项批文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银行进账单复印件等;查看党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报刊报道及党委政府工作信息)、三找(查找项目推进中存在困难和问题)。 四、考评记分办法(100分) (一)招商引资总量情况(35分) 1.合同利用区外资金总量记15分。计分方法:该县(市、区)合同利用区外资金总量除以最高县(市、区)合同利用区外资金总量乘以15。 2.实际利用区外资金总量记20分。计分方法:该县(市、区)实际利用区外资金总量除以最高县(市、区)实际利用区外资金总量乘以20。 (二)完成年度目标情况(20分) 1.实际利用外资,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记10分。部分完成目标任务按完成百分比记分。 2.实际利用省外资金,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记10分。部分完成目标任务按完成百分比记分。 (三)年度引进大项目(20分) 当年新签约引进5亿元以上(含5亿元)项目,每个项目记3分;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项目,每个项目记5分;20亿元以上(含20亿元)项目,每个项目记8分。引进世界500强项目另加5分,引进国内100强项目另加3分。当年新引进1个出口型项目并实现产品出口另加2分;以上项目中属于在国家、省、市举办的招商活动中签约的,每个项目另加2分。计分方法:该县(市、区)的累计分除以最高县(市、区)得分乘以20。 (四)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项目投产率(20分) 资金到位率指当年实际到位资金总额占当年新签约项目合同资金总额的百分比。计分方法:该县(市、区)资金到位率除以最高县(市、区)资金到位率乘以10。 项目开工率指当年签约项目开工个数占当年新签约项目个数的百分比。计分方法:该县(市、区)项目开工率除以最高县(市、区)项目开工率乘以5。项目开工认定标准:项目永久性建筑地基开挖,基础设施开工建设(租赁厂房手续齐全、基础性设施开始施工)。 项目投产率指当年投产项目个数占当年新签约项目个数的百分比。计分方法:该县(市、区)项目投产率除以最高县(市、区)项目投产率乘以5。项目投产认定标准:项目生产运转,并有生产产品。 (五)大员招商及信息周报(5分) 1.党政一把手外出组织参加招商活动1人次记2分。 2.每周五上报1次本周招商信息动态记1分。信息质量差、无实质内容的不记分。 计分方法:该县(市、区)大员招商及信息周报累计得分除以最高县(市、区)累计得分乘以5。 各项计分办法按县(市)相比、区相比。以上各项总计得分,分别按县(市、区)从多到少排序。督查结果作为月通报、季排名、半年点评、年终评先和奖励的依据。同时,每月25日为当月报表日,各县(市、区)要将招商数据按照统计要求报送市商务局经协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