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102/2015-0000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申报指南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转型的意见》,根据年度科技预算安排,决定开展2015年度市财政科研经费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内容市财政科研经费后补助项目(项目实施期限为2013年至今)。二、申报材料 (一)市财政科研经费后补助项目申请书,及申报材料电子版。 (二)依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平顶山市财政科研经费后补助暂行办法》等规定,出具的本项目科技经费专项审计报告一式三份。 (三)项目推荐部门负责对项目进行审核和汇总,并按要求填写项目汇总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三、受理时间和地点(一)受理时间:2015年10月9日。 (二)受理地点:市科技局相关科室(平顶山市建设路 912号)。(三)联系方式:联系人: 张文化 李留长 胡光宇 郑新凤 联系电话:0375-3977131 电子邮箱:pdsjhk@sohu.com 四、申报要求 (一)各县(市、区)科技局要按照通知精神,认真组织本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工作。 (二)各企业、申报单位应完善程序,完备资料,根据财政科技经费后补助暂行管理规定及《项目指南》,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通过各自所属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新城区管理委员会、市直部门(或直报单位)的管理途径集中报市科技局。 (三)企业(事业单位按项目主持人)已承担财政支持的项目、逾期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附件1:平顶山市2015年度财政科研经费后补助项目指南 附件2:平顶山市财政科研经费后补助项目申请书附件3:平顶山市2015年度财政科研经费后补助项目汇总表 平顶山市科学技术局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