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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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一、9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有何重要意义?

答:《意见》主要包括八个方面内容。一是加快金融租赁行业发展,发挥其对促进国民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二是突出金融租赁特色,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三是发挥产融协作优势,支持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四是提升金融租赁服务水平,加大对薄弱环节支持力度。五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行业发展基础。六是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增强持续发展动力。七是加强行业自律,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八是完善监管体系,增强风险管理能力。

金融租赁公司是为具有一定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但生产资料不足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融资融物服务的金融机构。通过设备租赁,可以直接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通过实物转租,可以直接促进产能转移、企业重组和生产资料更新换代升级;通过回购返租,可以直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意见》的印发,充分体现了国家对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高度重视,相关政策措施对加快金融租赁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第一,明确了金融租赁行业定位和发展方向,有助于提升金融租赁战略地位和社会认知度,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第二,推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第三,促进金融租赁公司充分利用金融租赁功能特色,发挥其支持实体经济的重大作用。

二、请简要介绍当前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情况。

答:2007年,经国务院批准,银监会启动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试点工作,金融租赁行业规模快速增长。截至2015年6月末,全国共有39家金融租赁公司,从发起人类型看,控股股东为商业银行的有23家,占比59%;控股股东为资产管理公司有4家,其它类型的有12家。金融租赁行业资产总额达到1.45万亿元,较年初增长了13.4%,比2007年底增长了62倍,占整个租赁市场的60%以上。租赁资产余额为1.36万亿元,占资产总额的94%,金融租赁公司的每一分钱都对应实体经济。行业前六家资产规模均已过千亿,其中规模最大的工银金融租赁公司资产总额超过1700亿元。金融租赁行业不良资产率为0.81%,拨备覆盖率为238.61%,经营状况良好。

三、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两类机构有哪些主要区别?

答:一是机构性质不同。融资租赁公司是一般工商企业,金融租赁公司是金融机构。打个简单比方,融资租赁公司与金融租赁公司的区别,类似于小额贷款公司和商业银行的区别。

二是商事属性不同。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是认缴制,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是实缴制,先证后照。

三是业务性质不同。融资租赁公司资金来源除了资本金以外主要是银行借款,其与商业银行是一般企业和商业银行的关系。金融租赁公司资金来源除资本金外,还能吸收股东存款、同业拆借、同业借款、发行金融债券等,融资成本低,资金吸纳能力强,其与商业银行属于金融同业的关系。

四是监管主体不同。融资租赁公司由地方政府监管,金融租赁公司是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银监法实施监管。

四、下一步,银监会将如何推动落实《意见》中各项政策措施?

答:银监会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一是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制定《意见》落实分工方案,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地。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促进提升金融租赁社会认知度,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强化配套政策研究,持续完善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政策环境,增强行业发展动力。四是不断完善适合行业特点的监管体系,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防止风险交叉传染,守住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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