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15〕78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5-00059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1号)、《河南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16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移动通讯基站建设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15〕83号)等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智慧城市”发展需要,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 通信基础设施是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加快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家“宽带中国”战略和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智慧城市”的关键和基础。大力支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对带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信息产业战略实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好协调、服务和保障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确保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顺利推进。 二、明确目标 按照“统一规划、集约建设、强化保障、简化流程、完善机制”的原则,加快推动我市通信基站建设。到2020年,新增基站1300座以上,解决现有城区、郊区、乡镇、农村弱覆盖及局部盲区覆盖问题。规划解决新建城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郑万高铁平顶山段、焦桐高速等新建交通干线网络覆盖问题。保证平顶山市4G网络城区100%覆盖,郊区、农村98%覆盖。并适度超前布局5G网络,达到精品网络等级。 三、统筹规划 积极编制全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实现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衔接。要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严格落实。 四、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强化舆论引导,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营造广泛支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细化落实政策保障措施,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确保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 市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规划指导,将铁塔建设纳入市级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编制全市城乡3—5年铁塔建设专项规划,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地方规划建设有机衔接,并协调各级投资项目主管部门,依法加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负责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综合协调,牵头建立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中国铁塔平顶山市分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共建共享、集约高效、有效利用”的原则,积极编制全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拟定并落实保障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政策,积极推动光网宽带在智慧城市、“互联网 ”、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应用。 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基站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对基站站址、高铁沿线、高速沿线、通信机房、光缆线路等建设给予足够的用地指标,将基站用地依法纳入公共设施用地审批范畴,做好基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审查报批工作,加快权证办理,主动帮助协调土地征用相关工作。结合移动通信基站点多、面广、用地分散的特点,统一打包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并按有关规定实行划拨方式供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快项目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协调开放管辖范围内的公园、路灯、道路指示牌、绿地、灯箱等公共设施,用于支持基站、通信管道、室内分布系统建设;开通绿色通道,提高占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市城乡规划部门要负责通信网络专项规划与有关规划的衔接,在新建城区、开发区、铁路、公路、城市道路、河道、公园、绿地、场馆、路灯杆等重大项目前期审查论证时,要通知通信主管部门参加,统筹考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市环保部门要优化铁塔环评程序,进一步简化铁塔项目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牵头协调中国铁塔平顶山市分公司、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加强电磁辐射常识宣传普及,切实营造基础通信设施建设发展的良好氛围。 市交通运输部门要支持在现有道路、在建道路和规划道路沿线建设通信基站和布设相关线路。 市公安部门要依法强化通信设施的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 市无线电管理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给予中国铁塔平顶山市分公司政策支持与技术指导。 平顶山供电部门要为铁塔建设的用电报装、电力抢修设立一个绿色通道,支持对通信基站电力新增、扩容的建设,加快对基站用电需求的审批速度,并按相关规定适当减免相关费用或执行优惠政策。尽快开展对全市基站远程抄表及直供电改造,实现电量实时监控,由通讯铁塔所属供电区域的供电公司进行抄表结算、开具发票。 中国铁塔平顶山市分公司要紧密结合地方需求,加大在平顶山投资力度,助力平顶山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同时要加强与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五、强化保障 全面落实铁塔等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有关规定,统筹安排通信工程综合管道网和相关设施,加强通信基础设施与区域内其它通信管线、居住区、公共建筑等管线的协调,从源头上保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在新建城区、开发区、公共交通设施和大型场馆等重大项目前期审查论证时,应通知通信主管部门、中国铁塔平顶山市分公司参加,或征求通信主管部门、中国铁塔平顶山市分公司对移动基站、室内分布系统、传输管道等通信配套设施建设的意见,统筹安排通信基础设施的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高校所属公共区域应率先向移动基站建设无偿开放,并提供通行便利。要积极开放车站、展馆、旅游景点、公路、铁路、公园、绿地、垃圾站等公共设施,督促物业企业切实做好住宅小区移动通讯网络覆盖的协调配合工作,支持移动通讯基站建设、维护,禁止巧立名目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管理费等不合理费用。鼓励民用建筑物附挂通信线路、设置通信基础设施。移动通讯基站建设单位应积极采用小型化、景观化、绿色技术建站,并对已建基站逐步进行景观化改造,确保基站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全市要积极探索利用路灯杆、道路指示牌等市政设施,依法合规搭载小型化基站。支持中国铁塔平顶山市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划和市政部门统一要求,新建、改造部分路灯杆进行基站建设,并承担地基、杆体、施工等投资和建设,市政部门承担照明灯具的投资及安装。 六、健全组织 为切实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建立平顶山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无线电管理局、平顶山供电公司、中国移动平顶山分公司、中国联通平顶山市分公司、中国电信平顶山市分公司、中国铁塔平顶山市分公司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协调解决基站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2015年9月23日
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编号:HNDC-2015-ZFBGS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