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激发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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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激发创新活力
——三部委出台系列措施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从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到推动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从承认科研机构、高校的科技成果处置权到各地积极开展科技人员股权分红激励……十八大以来,体制改革与科技创新两个轮子一起转,促进了科技事业加速发展、创新活力加速喷涌。

    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发布。围绕该《意见》,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大力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科技部制定《关于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要优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布局。

    3月25日,科技部副部长曹健林带领科技、财政等12个部委联合调研组对杭州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的基础和方案进行了专题调研;7月6日,科技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杭州国家级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请示》正式上报国务院。

    日前,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杭州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是继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等之后国务院批复的第10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于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为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去年8月,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引导基金设立子基金,培育和发展一批以科技成果转化为目的的创业投资子基金,将增强对科技企业的直接投资能力,有效提高直接融资在企业融资中的比重。”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9月7日,国务院公布《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力争通过3年努力,改革试验区域基本构建推进全面创新改革的长效机制,在市场公平竞争、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改革突破。

    “去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要求研究在一些省区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为了贯彻总书记的精神,发改委和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系统地提出了这样的《总体方案》。”国家发改委高新技术产业司副巡视员孟宪棠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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