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文号 索引号 00545225x/2015-00001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亲切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平顶山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要目标,围绕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第一要务,营造和谐发展的新氛围,各项工作实现了全面提高,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况

1.领导重视。平顶山市工商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的建立健全工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切实保证了信息公开领导力量。局长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的信息,保证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2.机制健全。切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进一步加强工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一是不断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置于促进和谐、服务群众的高度去认识,坚持靠创新形式和方式抓政府信息公开,使同志们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和谐工商、密切党群关系、推进工商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二是不断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区分公文类政府信息和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布的管理,采用规范性文稿,每个政俯信息产生时,就由局长审批确认该信息是否公开。三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已产生的信息。四是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市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五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责任追究进一步明确,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奖惩。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照公开内容,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了政府信息。2014年10月1日—2015年9月1日,新公开各类信息共267条,其中市局概况9条、行政公告161条、政策法规17条、监管信息10条、维权信息13条 、办事指南42条、业务表格15条。同时,通过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了全市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的100%公示。基本做到了应公开的全部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及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度,市工商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信函件共3件,均在法定期间内给予申请人答复。

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极少数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在管理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文件的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

2.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的配套保障建设,完善网页上需要公开的各类信息。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认真梳理细化政府信息栏目,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强化制度落实,加强日常督导,定期开展检查,并将督察结果与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考核结合起来。

3.加大公开力度。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积极拓展公开方式,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