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15〕116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5-0010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15年以来,平安大道西延等道路类市政重点工程征地拆迁进度缓慢,建设任务严重后翘,严重影响了市政府重点工作的落实。市长张国伟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责任单位按时完成工程征地拆迁及建设任务。为落实市政府决策部署精神、进一步加快市政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平安大道西延等部分市政重点工程的工作完成时限节点和责任人员予以明确: 一、平安大道西延工程 拆迁工作:2015年12月31日(原定2015年12月4日)前完成161座焦店村段坟茔迁移。2015年12月31日(原定2015年12月14日)前完成焦店村段土地征地补偿。 责任单位:新华区政府 责任领导:王大伟(新华区副区长) 责任人:刘英旭(焦店镇书记) 方东阳(焦店镇镇长) 建设工作:2016年10月31日前工程完工。 建设主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责任领导:张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调研员) 责任人:夏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工程科科长) 二、新新路北延工程 拆迁工作:2015年12月15日(原定2015年11月14日)前完成市商务局下属市五交化公司门面房拆除。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领导:栗廷显(市商务局副局长) 丁红歌(市商务局副调研员) 责任人:赵广全(商业大楼副总经理) 孙卷良(市食品公司党委书记) 建设工作:2016年8月31日前工程完工。 建设主体: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五矿 责任领导:张群(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五矿副矿长) 责任人:贾俊慧(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五矿行政科科长) 三、东平郏路城区段改造工程 拆迁工作: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7户房屋拆迁及8座坟茔改移。 责任单位:卫东区政府 责任领导:刘向阳(卫东区副区长) 责任人:海红伟(东高皇街道办事处主任) 建设工作:2016年8月31日前工程完工。 建设主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责任领导:张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调研员) 责任人:夏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工程科科长) 四、开发一路北延工程 建设工作:2016年10月31日前工程完工。 建设主体:卫东区政府 责任领导:周军峰(卫东区物流园区管委会主任) 责任人:王刚(申楼街道办事处主任) 海红伟(东高皇街道办事处主任) 五、新南环东段(黄河路)改造工程 拆迁工作:2016年4月30日(原定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涉及69户宅基地安置方案、发放拆迁补偿款,2015年12月底(原定2015年11月30日)完成主路面施工。 建设工作:2016年6月30日前工程完工。 拆迁责任单位和建设主体:湛河区政府 责任领导:华延峰(湛河区政府党组成员) 责任人:高志异(高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学军(马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冉白茹(轻工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智伟(荆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谷向(湛河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六、新华路南延工程 建设工作:2016年春节前完成北段600米快车道水稳铺筑施工。 拆迁责任单位和建设主体:湛南新城管委会 责任领导:王悦生(湛河区政协党组书记) 责任人:周学军(马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冉白茹(轻工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智伟(荆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以上工程项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日常督查,每半个月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市政府办公室三科负责建立工作台账,积极跟踪督查问效;针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征地拆迁、管线改移及建设任务的,移交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据有关文件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