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102/2016-00004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立项信息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有关单位:
平顶山市2015年度第三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通知已经下达,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平顶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市科技后补助有关规定和要求,抓紧签订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并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项目经费使用要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执行,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局各业务科室负责相关领域项目合同的签订事宜,各项目承担单位须按具体要求做好合同签订工作,合同文本见附件(请下载相应合同文本认真填写),经审核合格后按规定报送纸质材料(双面打印,签字盖章)。
附件:1、科研经费后补助合同(适用于财政科研经费后补助项目,1式6份);
2、平顶山市科技计划任务书(适用于非财政科研经费后补助项目,1式6份,A3纸);
3、平顶山市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承诺书(1式2份);
4、市科技计划项目办理登记表(1式2份)。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