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平顶山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16〕1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6-00005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6年平顶山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1月7日

2016年平顶山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快我市林业生态建设步伐,根据《平顶山市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平政〔2013〕62号印发)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平顶山段生态廊道建设的指导意见》(平政〔2015〕53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总揽工作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突出抓好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平顶山段生态廊道建设为主的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百千万”农田防护林建设工程、城镇社区绿化美化工程、山区及平原沙荒营造林工程、特色经济林产业工程、林产工业原料林工程、花卉苗木工程、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等八大重点林业工程,全面提升我市整体造林绿化水平,开创林业生态建设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2016年全市计划安排林业生态建设总规模27.42万亩,其中新造林21.8万亩、花卉苗木6000亩,森林抚育和改造5.02万亩。    三、重点工程    根据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八项工程:    (一)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总规划面积2.15万亩,重点安排在鲁山县、叶县、宝丰县、郏县,主要是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两侧,以及新修道路两旁进行绿化。    (二)“百千万”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总规划面积1.32万亩,重点安排在郏县、叶县、宝丰县、舞钢市、鲁山县境内的平原农田区,以提高林业对平原农业的防灾减灾能力。各县(市)2016年要重点安排相邻的2—3个乡镇,集中涉农项目资金捆绑使用,按照不超过300亩的网格,一路一渠三行树或一路二渠四行树的标准进行绿化,力争用3—5年时间把全市所有平原农区全部建成高标准绿化区。    (三)城镇社区绿化美化工程。总规划面积1.3万亩,重点安排在舞钢市、鲁山县、郏县、叶县、宝丰县、新华区、湛河区、卫东区、石龙区和新城区。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搞好新型社区及村镇绿化,重点在新型社区、乡村道路、村镇周围、村内道路两侧及农村居民房前屋后进行绿化美化。    (四)山区及平原沙荒营造林建设工程。总规划面积14.46万亩,涉及全市所有县(市、区)。其中人工新造林规划面积5.96万亩、封山育林8.5万亩。山区造林以沙河上游汇水区为重点,大力发展防护林;平原地区可考虑发展特色经济林。    (五)特色经济林建设工程。总规划面积1.93万亩,主要安排在近郊的浅山丘陵地区和沙河沿岸,在市区北部浅山丘陵区打造以薄壳核桃、晚秋黄梨、石榴等经济林为主,在沙河沿岸建设小杂果基地,以杏、猕猴桃、梨、葡萄、桃等名优特小杂果为主,与往年发展的经济林连成一片,形成区域特色明显的名优经济林观光采摘林业园区。启动1个特色经济林标准化示范基地和2个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发挥示范区带动作用。    (六)林产工业原料林建设工程。总规划面积6400亩,主要安排在舞钢市、宝丰县、叶县、郏县和鲁山县,列入国家退耕后续工程和国家补贴造林工程。    (七)苗木花卉产业建设工程。总规划面积6000亩,利用城郊区位优势,发展林木种苗和花卉产业,逐步培育一批有地方特色、有区域优势、有技术支撑的花卉产业基地。重点安排在鲁山县和舞钢市。    (八)森林抚育和改造建设工程。总规划面积5.02万亩,其中郏县、鲁山县、鲁山县国有林场、叶县国有林场2015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安排3.4万亩,退耕后续抚育和低效林改造安排5700亩,2016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2745亩,市、县两级工程抚育和改造安排7755亩。主要安排前几年造林密度大、病虫害严重、生长缓慢的杨树片林,涉及舞钢市、鲁山县、宝丰县、叶县、郏县和高新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奖励机制,把生态建设工作纳入对县(市、区)有关单位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县域经济发展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科学规划,严格管理。要认真做好各项重点工程的作业设计,对国家、省、市安排的重点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施工,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三)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美丽鹰城”宣传活动。利用公益广告、新闻媒体、信息平台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植树造林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的重要意义。提倡“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良好风尚,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和巩固国家森林城市绿色成果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投入,多元融资。为确保完成2016年全市林业生态建设任务,各县(市、区)政府要为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建设提供经费保障,特别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平顶山段生态廊道建设、山区及平原营造林、城镇社区绿化美化、苗木花卉产业和特色经济林等工程在资金上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要按照“政府规划、市场运作、业主经营、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造林机制,加大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力度,积极探索以资代劳、共建、捐建、认养、冠名等形式,努力缓解林业行业资金不足的问题,广泛吸收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和植绿护绿工作,重点扶持培育10个造林合作社,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    (五)突出精品,以点带面。根据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造林计划,结合市级重点工程,统一安排精品工程建设任务,并与当年造林计划一并下达。精品工程补助资金优先倾斜于国家、省级造林任务,对不承担国家、省级造林任务的县(市、区)一律不安排市级精品工程项目。    (六)加强管护,确保成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林木管护的重要性,要把林木管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按照“谁种植、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加强林木管护,完善管护措施,落实管护制度。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爱林护绿的自觉性。要建立管护组织,配备专职护林员,将管护的责、权、利紧密结合,把管护工作落实到人头、山头、地头,做到管护措施到位、管护人员到位、管护经费到位、管护责任到位。要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各级林政、森林公安和乡村护林巡逻队要严格监管,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林木、毁坏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强化督导,严格奖惩。今冬明春,市政府将组织县级干部带队的造林绿化督查组对各工程规划设计、施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各重点工程宣传力度,并进行跟踪报道。各县(市、区)也要抽调技术人员组成督导组、服务组,对苗木标准、造林质量、成活率、管护措施等进行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县(市、区)要在2016年1月底以前全部完成外业调查、内业设计工作,其中精品工程作业设计单列申报。2016年3月底前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2016年6月下旬,市政府将组织人员对承担全市造林绿化任务的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附件:1.2016年平顶山市营造林计划汇总表(略)          2.2016年平顶山市营造林计划明细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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