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16〕10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6-00004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5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繁重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防风险、惠民生,持续推进“转型提速、发展提质、环境提优、幸福提升”,全市经济保持中速增长、结构优化发展态势。为全面记录新情况、反映新成就,更好发挥《平顶山年鉴(2016)》宣传鹰城、服务发展、服务社会的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平顶山年鉴(2016)》编纂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全面、真实、系统记载2015年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基本情况,重大事件和取得的新突破、新成效,以及“十二五”期间全市取得的辉煌业绩,把《平顶山年鉴(2016)》打造成为具有政府公报性质的综合性信息资料工具书、权威性的年度史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区提供资政、资业、资询服务。 二、内容要求 (一)记述时间 《平顶山年鉴(2016)》内容收录时间原则上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记内容采用综合性条目和单一性条目的形式予以记述。 (二)基本篇目 按照篇目“突出特色,适时调整、常编常新”的原则,《平顶山年鉴(2016)》拟设特载、市情概览、专辑、大事记、人物、政治、社会团体、政法、武装、资源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住房与城市建设、现代服务业、工业与非公有制经济、产业集聚区、现代农业、旅游业、财政税务、经济管理与监督、文化、科学、教育、卫生体育、社会生活与社会管理、县(市、区)概况、附录等类目。 (三)主要内容 条目:主要记述全市各部门的重要工作,突出反映本部门、本单位的基本面貌和主要业绩,同时注重反映新情况、新举措、新优势和工作中的新经验,体现年度特色和行业特色。为确保存史性,各撰稿单位可在文字的基础上,选取1—2幅能够突出主题和展示形象的随文图片并注明拍摄时间及说明。 人物:省、部级以上先进模范人物;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著名能工巧匠、艺苑人物;著名专家学者及各条战线的模范人物。以上人物需报送人物简介及2寸照片1张。简介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何时何地入何党派、工作经历及主要政绩、荣誉称号及授予单位和时间等,字数300—500字。特别是有重大贡献逝世的人物,需提供1000字以内传记资料。 组织机构和领导名录:各撰稿单位要按照年鉴体的设置报送组织机构及领导名录。组织机构和领导名录主要为单位正职,内容包括职务、姓名、性别、年内离(任)职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平顶山年鉴(2015)》P58—P63)。 三、时间要求 2016年2月25日前,报送分管领导、撰稿人名单和联系电话。各撰稿单位所撰稿件,须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阅。2016年3月20日,将成型稿件用A4纸一式3份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市史志办(联系人:冯春梅 张晓丽 电话:2665590 2665582邮箱:mailto:dsyb0375@sina.com)。 四、加强领导 修志编鉴是《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和《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140号)赋予各级政府的职责。《平顶山年鉴》编辑出版工作涉及社会各个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时效性强,任务艰巨。各撰稿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平顶山年鉴》的编辑出版纳入年度工作的整体规划,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编辑工作顺利实施。要明确1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选定1—2名具有较强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的人员承担撰稿任务,具体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文字、数据、图片的搜集整理工作,确保稿件的政治观点正确、资料内容详实、数据准确、文字精炼、数字标点规范。各撰稿单位的撰稿人员要相对固定,其工作岗位如有变动,应及时调整补充。同时,各承编单位要加强与市史志办的联系沟通,认真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适时调整栏目内容,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平顶山年鉴》的编辑质量和出版水平。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