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16〕11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6-00017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流程,切实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印发)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文处理形式与格式细则》(豫政办〔2012〕143号印发)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公文质量。政府系统的公文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工具和重要载体。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负责公文处理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切实担负起公文审核把关的重任,注重办文细节,严格遵循公文种类、公文格式、公文拟制、公文办理、公文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严把公文处理程序关、政策关、法规关、业务关、文字关,要做到公文内容表述准确、语言庄重、文字精炼、逻辑严密、体例格式规范、政策措施针对性强,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全面提高公文质量和水平,切实发挥以文辅政、以文理政、以文助政的作用,确保政令畅通。    二、规范公文报送。严守行文规则、严肃办文纪律是公文处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报送市政府的公文,除紧急重大事项、重大灾情、突发事件和必须直接报送市政府领导个人的绝密事项外,一律由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科统一归口管理,经审核后按公文运转程序进行拟办、分办等;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登记的上报公文,市政府办公室一律不予受理。部门管理的单位原则上不直接向市政府上报公文。    三、推进公文交换电子化。为提高办文效率,加快公文运转速度,尽快实现纸质和电子公文双轨并行向全面使用电子公文交换进行公文处理的目标,凡接入市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的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大力推进公文处理电子化。市政府办公室通过市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发送的非涉密文件,各网络接入单位要及时接收处理;各网络接入单位上报市政府的请示、报告类非涉密文件,须通过市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报送电子公文,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科不再接收非涉密纸质公文;如有附件不能通过电子传输的,正文通过网络报送后,另外报送纸质附件并标注原文文号。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明确办理时限。为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执行力,促进市政府各项决策的有效实施,凡有市政府领导明确要求有关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研究处理的批示件,承办单位应按时限抓紧办理并及时报告办理情况。其他的原则上一般公文要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紧急公文按批办时限要求办结。市政府领导批示多个部门办理的,主办部门要主动与其他部门沟通、协商,及时汇总上报办理情况;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较长时间办理反馈的,应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说明情况并报告办理进展情况。对超过时限未反馈或经催办仍不反馈的,市政府办公室将进行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格退文制度。为确保行文严肃规范,强化公文审核人员的精品意识,切实做到严谨细致、精益求精,市政府办公室对所有上报市政府的公文,要按照中办发〔2012〕14号和豫政办〔2012〕143号文件要求对来文严格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应由市政府办理;是否需要行文;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文字标点等是否规范;附注是否完整等。凡不符合要求的公文,一律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退文理由和重办要求。因退文导致公文不能及时办理而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来文单位负责。    (三)加大通报力度。为增强办文单位领导和审核把关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水平,维护政府机关的良好形象,对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存在的公文质量差、行文规则和报送程序不规范、反复退文以及不按要求及时办理领导批示等问题,市政府办公室将每季度进行公文错情汇总并通报全市。    (四)加强业务指导。为解决公文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公文处理工作规范有序、优质高效,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科要加强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的管理工作,通过以干代训、专题培训、督促检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督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从事公文处理工作的人员要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交流,共同提升公文处理能力和水平。    (五)建立考核和激励机制。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激发公文处理工作岗位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公文文稿质量、公文格式、行文规则、批办件办理、公文交换、机要文件领取、公文保密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在评选好公文的同时,对在公文处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按照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切实做到依法行文、依规办文,使公文在政府工作中真正起到承上启下、综合全局、协调各方、联系内外的作用,全力推动政府各项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201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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