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0000000/2016-00268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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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财政部、税务总局动作快、出手狠。日前,一季度全国财政收入数据刚刚公布,一些问题就显现出来:部分地方出现了营业税、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等收入非正常增长的情况。三天后,两部门便发出了这份含有六个“严禁”的通知,堵住苗头性风险,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全面实施营改增,是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改革,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近年来最大的减税举措。但同时,这项改革涉及面广、操作复杂,将触动方方面面的利益,由此也会生产一些“活思想”和“小动作”。比如,有的地方税务部门认为,营改增全面推开,试点企业就要交接了,以前欠的税得赶快清缴,能预收的尽量多收,该抵扣的税可以少抵、缓抵。
甚至一些企业,也出现了借营改增之名涨价的情况。有的国际酒店集团,近期就大幅提高了房价所含的服务税费,在原来5%营业税的基础上,又加了一道6%的增值税,并对外称涨价是由于营改增提高了企业税负。实际上,营改增后营业税被彻底取消,企业只缴增值税,并不存在“营 增”两税并缴的情况。如此“浑水摸鱼”,消费者掏的“冤枉钱”就变成了企业额外的利润。
深化财税改革不是解一时之弊,而是着眼长远机制的系统性重构,必须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面对改革中出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就是要动真格,敢于碰硬、早抓真抓,决不能让风险蔓延。同心协力打赢这场攻坚战,才能为当前经济运行提供有力支撑,为未来发展增添持续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