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100个特许经营示范项目

文号 索引号 000000000/2016-00181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2016年工作报告提出的“开展有稳定收益的特许经营项目示范”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实施,省发展改革委近期发布了100个全省特许经营示范项目清单。

  特许经营是指政府采用竞争方式依法授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的项目并获得收益,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吸引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领域是扩大民间投资的重要途径。为加快推进该项工作,去年7月省政府建立了河南省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我省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今年1月,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出台了《特许经营联席会议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全省推进特许经营项目实施;研究出台了《关于利用价格杠杆推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价格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盈利水平和经营特点,形成科学、合理的项目收益机制,为稳定投资回报、吸引社会投资创造条件;报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成立1000亿规模的投资集团PPP发展投资基金,重点满足特许经营项目的融资需求。这次发布100个特许经营示范项目清单是省发展改革委推进特许经营工作的又一项重大举措。

  这次发布的示范项目是省发改委组织全省各地和有关部门经过认真筛选、评估和论证后确定的,主要有以下4个特点:一是覆盖面广。涵盖了国家和省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的每个重点领域,其中水利项目8个,投资76.6亿元;交通设施项目14个,投资725.6亿元;市政设施项目60个,投资451.6亿元;公共服务项目14个,投资76.6亿元;生态环境项目4个,投资104.9亿元。二是突出重点。这些项目体现了示范先行、渐序推进的要求,主要集中于社会资本投资意愿较强、易于进入且能够获得稳定预期收益、适宜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的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对于投资规模较大、回收期较长的水利、交通和生态环境等领域,也选择了若干较为典型的项目。三是示范性强。这些项目在操作中具有操作模式明确、投资回报机制清晰、可复制性较强的特点,通过重点推进和广泛宣传,可对其他同类项目提供示范启发和经验借鉴,有利于在适宜领域全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如沁阳水系建设等项目采用了BOT加股权合作模式,漯河市示范区沙河沿岸综合整治项目采用了BOT加财政补贴模式,中原大道跨洛河桥项目采用了BOT加股权合作加购买服务模式,沈丘县沙北水厂项目采用BOO加股权合作加匹配资源模式。四是前期扎实。这些项目条件基本成熟,前期工作已达到一定程度。其中,有50个项目已初步落实社会投资主体,并明确了具体的操作模式、投资回报方式等问题。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市县政府加快推进这批示范项目的实施。对于未落实社会投资主体的,将依托各级信息服务平台大力向社会资本推介,尽快落实社会投资主体并开工建设;对于已落实社会投资主体的,实行并联审批和联审联办,加强要素资源保障,确保尽快开工并加快建设。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争取中央预算投资、专项建设基金等各类中央补助资金支持。积极向省内银行、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推介,鼓励金融机构提供财务顾问、融资顾问、银团贷款等综合金融服务。指导各地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价格形成、调整、补偿机制,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在示范推广中及时总结经验,适时组织召开特许经营示范项目推进现场会,扩大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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