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2016〕18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6-00034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发挥国家专项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筛选了2016年第二批专项基金项目。湛河治理工程项目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开发银行初步审核。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股权形式增资给指定的承接平台,由承接平台将资金投放到项目上,承接平台在约定回购期内回购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股权,以实现其股权退出。为保证此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市兴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我市2016年第二批国家专项基金中湛河治理项目的承接平台。由该公司承担湛河治理工程项目本次1亿元专项基金的申报、资金管理和回购股权等环节的具体工作。 市财政局及有关项目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资金监管,推进项目实施,充分发挥该基金引导作用,为实现稳增长、保态势提供支撑。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