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办公,禁购“豪奢”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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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联合发布通知,向社会公布了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并于7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在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上,中央行政单位将执行严格的统一标准, “豪奢”超配等行为再也行不通了。

办公家具: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

“对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设置更严格的标准,是公务支出预算改革的一个突出亮点,也是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表示。

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是指普遍适用于中央行政单位,满足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家具,不含专业类设备、家具。为规范中央行政单位资产配置,健全中央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保障中央行政单位运行,配置办公设备、家具需根据单位机构设置、职能、编制内实有人数等确定数量上限,根据市场行情确定价格上限。具体数量、价格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配置。

新标准规定,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家具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司局级配置的办公桌,价格上限为4500元,处级及以下为3000元;办公椅司局级价格上限为1500元,处级及以下为800元。办公桌椅的最低使用年限为15年。

新标准还规定,视办公室使用面积,每个处级及以下办公室可以配置1个三人沙发或2个单人沙发,司局级办公室可以配置1个三人沙发和2个单人沙发;视办公室使用面积,每个办公室可以选择配置1个大茶几或者1个小茶几。此外,对办公室书柜、文件柜、更衣柜、保密柜、茶水柜、会议桌椅的配置,新标准也做了详细规定。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有关部门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进行了修订,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有了严格限制。此次对办公家具的配置出台新标准,是在满足必要的正常办公条件基础上,进一步压缩了奢侈浪费的空间。”白景明说。

办公设备:台式电脑价格上限5000元,笔记本电脑价格上限7000元

新标准规定,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设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比如,台式计算机(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每台价格上限为5000元,便携式计算机(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每台价格上限为7000元, 最低使用年限为6年。便携式计算机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外勤单位可增加便携式计算机数量,同时酌情减少相应数量的台式计算机。

打印机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配置A3或A4打印机, A4打印机价格上限为1200元,A3为1500元,最低使用年限均为6年。除了电脑和打印机,通用办公设备还包括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碎纸机、投影仪等,新标准对这些设备配置也作出了具体规定。新标准对办公设备的采购和管理使用更加严格。以笔记本电脑为例,价格上限由原来的1万元降为7000元,最低使用年限由原来的5年提高到6年。未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新标准也将适时调整。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办公家具和设备的最低使用年限,是根据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因素确定的,但并不意味着超过了这一年限,就必须要报废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白景明说。

公务支出标准更细化,制度体系更完备,有利于管住乱花钱

“新规定在适用对象上实现了全覆盖,适用于所有中央行政单位。标准统一、覆盖面广,有利于控制政府行政成本,管住乱花钱。同时,对地方政府部门如何细化管理公务支出,也具有示范作用。”白景明表示,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是中央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政府采购和资产处置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中央行政单位包括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办事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本级,有关人民团体及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行政单位。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近年来有关部门出台了多项举措,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这些举措包括连续压缩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确保支出规模“只减不增”;严格管理制度,细化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标准;实行公务机票政府采购,住宿费一地一标准等。

“公务支出标准更细化,制度体系更完备,将进一步促进政府清正廉洁,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白景明介绍,目前,各项支出标准基本覆盖了中央行政单位的公务活动,超出标准的费用无法列入预算,也报不了销。随着行政成本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开会去旅游景点、培训上高档菜肴、出差住豪华酒店行不通了,一些借公务活动“捞实惠”的现象得到明显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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