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25x/2016-00010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质量监管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根据省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通知》和市局《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车用润滑油商品抽样检验工作方案》要求,2016年上半年,平顶山市工商局委托国家煤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对我市流通领域车用润滑油商品质量开展抽样检验。此次抽检车用润滑油商品28批次(其中2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2.9%,投入抽检经费3.85万余元。本次抽检异议处理完毕,最终确定检验结果,详见附件。
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上半年用润滑油商品质量监测初检结果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