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办学条件有新标准 我省下发《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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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小学、初中班额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学校绿地率不小于35%,初中要有300米以上环形跑道……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对校园规划、校舍建设、运动场地及绿地、教育装备配置、师资队伍和教育经费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校园规划

  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学校选址注意安全

  《标准》规定,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初级中学原则上不低于24班规模,其他地方不低于18班规模,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初级中学;乡镇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小学,原则上不低于24班规模;平原地区的农村中心小学,原则上不低于18班规模;山区、丘陵地区的农村中心小学,原则上不低于12班规模。

  班额方面,非完全小学4班,每班30人左右;完全小学6班、12班、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不超过45人;九年制学校18班、27班、36班、45班,小学部每班45人,初中部每班不超过50人;初级中学12班、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不超过50人。

  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校园。

  校舍建设

  学生宿舍男女分区,每室住4—8人

  按照《标准》,小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四层以上,中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五层以上。普通教室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应少于2小时。多层校舍建筑每幢不少于2部楼梯,楼梯坡度不大于30度。

  食堂内外环境应整洁、卫生,距污染源25米以上。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学生餐厅应按同时最大就餐人数50∶1设洗手水龙头。

  学生宿舍应便于自行封闭管理,不得与教学用房合用建筑的同一个出入口。学生宿舍应男女分区设置。学生宿舍每室居住学生宜为4—8人,不应超过10人。学生宿舍应设有厕所、盥洗设施;设室外厕所的,厕所距离宿舍不应大于30米,且应设有路灯。

  设备与场地

  小学人均藏书量30册,学校绿地率不小于35%

  《标准》对中小学图书、教室配置也作出了详细规定:图书馆(室)应设置学生阅览室、教师阅览室、视听阅览室、检录及借书空间、书库、编目及整修工作室。小学生人均藏书量30册,初中生人均藏书量40册。一般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l%。普通教室内学生应每人配置一套课桌凳(椅)。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桌凳(椅)或配备可升降课桌桌凳(椅)。计算机教室应按最大班额配备,确保学生上课每人1机。

  非完全小学应设置60米直跑道田径场地一块和200平方米游戏场地一块,完全小学要有200米以上环形跑道(包括60米直跑道),初中要有300米以上环形跑道(包括100米直跑道)。学校绿地率不小于35%。

  队伍与经费

  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学校不得自行举债建设

  按照《标准》,学校应配备合格专任教师、实验人员和管理及工勤人员。实行城乡统一的教职工编制标准,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1∶19,初级中学1∶13.5。专任教师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教师一般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教师一般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校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

  《标准》规定,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且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教师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严格落实,工作和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各级政府要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到学校,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发展,学校不得自行举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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