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16〕73号 | 索引号 | 000000000/2016-00062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6年深入推进平顶山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8月19日
2016年深入推进平顶山市全民技能
振兴工程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6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深入推进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46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深入推进平顶山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5—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平政办〔2015〕103号)等有关精神,扎实推进2016年平顶山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深入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巩固“六路并进、三改一抓”,聚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结构性改革,有效化解技能人才供需矛盾。围绕提升培训质量,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生活终身的职业培训制度,形成多路参与、职责明晰、错位培训、相互衔接的大培训体系,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基本消除无技能就业现象,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全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5万人次。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4.9万人。新培养高技能人才8000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2.8万人。
三、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
(一)坚持多路并进,进一步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分类培训。重点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企业技能人才提升计划、创业带动就业促进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计划等。发挥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品牌基地、省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作用,根据劳动者意愿,对接企业用工需求,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2.7万人。着眼企业去产能、产品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需求,提升企业技能人才技术革新能力和转业转岗能力,完成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11万人次。积极发挥失业保险基金援企稳岗和预防失业的作用,加大对企业开展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的支持力度,加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完成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2万人。依托各类技工院校,对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后备技能人才培训,完成劳动预备制培训1250人。适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需求,依托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培训示范基地,针对返乡农村劳动力等有创业意愿的各类群体开展创业培训,完成创业培训4500人。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网络培训平台作用,建立培训学时制度,督促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完成培训5200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教育部门要深入推进职教攻坚二期工程建设。加强应用型高校建设,稳慎推进中等职业学校资源整合。突出内涵发展和专业特色,加快第三批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职业教育特色院校建设。充分发挥校企合作行业指导委员会和技工教育集团作用,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采用灵活的学历教育形式,面向技能人才开展多种形式的学历教育,提高技能人才知识水平。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达到4.9万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民政部门要根据退役士兵自身特点和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定向式、订单式、定岗式培训,全年完成培训1304人;围绕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新需求,大力开展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4.农业部门要以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充分发挥全市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的主体作用,统筹利用各类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园区等载体,大力推行田间学校和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训模式,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年完成培训1000人。(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5.扶贫部门要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用好建档立卡数据库,大力开展“雨露计划”培训。重点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工程、“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工程、贫困村产业发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程和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通过对贫困家庭就读中、高职和参加短期技能培训人员进行补贴,引导和鼓励贫困人口学习技能,实现转移就业、脱贫致富;通过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促进贫困村产业发展,实现脱贫致富。全年完成培训1000人次。(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6.残联系统要结合残疾人就业培训意愿,以贫困残疾人为重点就业培训帮扶对象,着眼实用性、高质量、精准化,大力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 建设省级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1个、省级残疾人职业培训示范基地1个,开展“助残就业、同奔小康”百企千人就业行动,积极为残疾人网络就业、灵活就业、个体创业提供培训服务,同时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实现脱贫致富。全年完成培训4300人。(责任单位:市残联)
7.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积极适应企业去产能、调结构新需求, 做好百名企业家培训工程、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提升服务企业技术革新和产品优化升级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8.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立足建筑企业技能人才需要,重点开展钢筋工、混凝土工、砌筑工等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就业能力。全年完成培训1000人。(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9.交通运输部门要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为牵引,以赛促训, 提升一线技能人才道路施工养护、交通运输等能力。全年完成培训1800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0.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载体建设,强化考核管理,推动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化。依法提取、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加大生产一线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全年完成培训9000人。(责任单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11.工会系统要持续开展职工大培训、大献策、大练兵、大竞赛活动, 举办平顶山市第五届职工技术运动会,科学选定竞赛工种,扩大竞赛工种覆盖面,评选鹰城大工匠,为技能人才成长搭建平台,激励引导职工学技术、练本领、强素质。全年完成培训8000人。(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12.共青团系统要深入实施青工技能提升专项行动,通过开展青工技能竞赛、职业技能培训、“青创先锋”等活动提升青工技能水平。全年完成培训6000人。(责任单位:团市委)
13.妇联系统要以新型职业女农民、进城务工妇女、职业女性能力提升培训为重点,推动政府部门在各项普惠性培训中提高妇女参训比例。依托“妇女之家”“妇女培训基地”等阵地,扎实推进“巧媳妇”工程,因地制宜开展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妇女脱贫致富和自我发展能力。全年组织培训2万人。(责任单位:市妇联)
(二)完善政策, 深入推进破解技能振兴工程难题
1.贯彻落实高技能人才激励政策。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在公务员录用、企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工龄计算、考核定级、职位晋升、职称评审等方面,分别比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证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按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享受相关政策。高技能人才凡符合相应工程类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可推荐列入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实施范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贯彻落实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有关政策。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各类资金基金作用,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培训(鉴定)补贴申领程序。(责任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3. 贯彻落实技工院校经费支持政策。落实“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统筹考虑技工院校在校生、基本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率等因素,安排中等职业教育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技工院校基础建设。根据省政府文件落实技师学院生均经费按省属高等职业院校相关标准的要求。高级技工学校和普通技工学校按照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办学经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局)
(三)抓好项目建设,夯实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升级载体
1.加强项目管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12〕42号)的要求,加强对项目建设监督实施、成效评估。根据建设方案和产出要求,督促在建项目落实建设资金,加快实施进度。对已建项目组织挂牌认定,推动项目单位在完成培训任务、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效果等方面为全市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做好示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2.实施职业院校师资培训项目。开展全民技能振兴工程职业院校骨干教师素质提升培训,积极组织职业院校教师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种师资培训。(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3.实施高技能人才“金蓝领”技能提升培训项目。支持我市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和企业一线优秀高技能人才赴省内外知名企业培训中心、重点企业产品研发试验室以及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以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提升培训。(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4.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项目考核管理。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网络,提升培训能力。在对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进行全面绩效评估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区域布局,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扶持几个涉及面广、带动性强、社会效果好的优势项目,继续争取国家和省项目支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监察局)
(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提升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能力
1.实施技师培养项目。落实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完善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政策,加大技师、高级技师培养力度,
2016年培养400名急需紧缺型高技能人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2.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督促企业依法提取并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交流活动。积极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建立“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培养模式。指导5家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单位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2016年完成高技能人才评价1000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3.发挥院校基础作用。持续开展校企合作,发挥职业院校服务产业集聚区的作用。支持平顶山技师学院建设,在生均经费标准等方面依法依规落实享受高等职业教育同等待遇。深化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一体化”教学改革,扩大高级技工以上学制教育规模,鼓励高等职业院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对外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4.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积极做好省第三届中原技能大奖、第七届河南省技术能手和全省新型职业农民评选表彰推荐工作,做好我市技术能手和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推荐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农业局)
(五)强化技能人才培训,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严格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培训基地管理。凡是政府补贴类职业技能培训,必须依托培训基地开展。严格执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三项制度。建立定点培训机构动态退出机制,对已经认定的49家培训基地依法依规进行重新审批认定,确保政府购买培训实效。 (责任单位:市、县级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
2.强化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巩固国家职业资格清理整顿成果,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严格职业技能鉴定程序,加强质量督查检查,做好年检和质量评估工作。积极推动应用型本科和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高级工职业技能鉴定。公共实训鉴定基地要面向社会开展公益、高端的鉴定服务,有效满足社会需求。(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的引领作用
1.统筹组织市级竞赛活动。选择8—10个从业人员多、技术含量高的职业(工种)开展2016年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统筹部门、行业、企业开展全市性技能竞赛活动,推动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各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鉴定基地要积极参与赛事承办,为竞赛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总工会)
2.规范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按照《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明确职业技能竞赛组织管理、分类备案、技术保障、经费筹措等有关细则。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以冠名、赞助等形式对职业技能竞赛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合力
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要围绕工程升级发展,统筹工作谋划,协调解决推进难题。各级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落实会议制度,加强督导调研,抓好工作调度。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全年目标任务落实,不断强化“政府主导、人社牵头、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跟踪问效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年度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完善推进措施。要持续强化督查机制,把督查工作贯穿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始终,采取督导、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等多种形式,推广经验,通报问题,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深入实施。
(三)加强宣传表彰,营造良好环境
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充分发挥《平顶山日报》、《平顶山晚报》、广播电台、电视台的主平台作用,持续开展“技兴中原”高技能人才先进事迹、“就业﹢技能﹦民生幸福”等主题宣传活动。结合职业教育活动周、世界青年技能日、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典型事迹,弘扬工匠精神,树立职业英雄,在全社会营造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