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2016〕52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6-00055 | 关键词 | 煤矿安全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产煤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16年10月31日11:30许,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金山沟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当班井下工人35人,2人安全升井,33人被困井下。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市政府决定立即在全市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坚决堵塞煤矿安全管理漏洞,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平顶山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对全市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组 长:黄祥利(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亢根柱(市安监局局长 )
李 明(市经研中心主任)
胡 瑜(河南煤监局豫南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3个检查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组织协调工作;3个检查督查组分别是:
第一组:负责检查督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一矿、二矿、四矿、五矿、六矿、八矿、十矿、十二矿。
组 长:姜德硕(河南煤监局豫南分局副局长)
成 员:张付现(河南煤监局豫南分局科长)
荆信朝(河南煤监局豫南分局科长)
第二组:负责检查督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九矿、十一矿、香山矿、先锋矿、吴寨矿、大庄矿、六矿二号井及盛园矿。
组 长:许占锡(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李海鹏(市安监局科长)
吕会阁(市安监局科长)
王振朝(市安监局煤矿执法大队队长)
第三组:负责检查督查原地方煤矿关闭退出情况。
组 长:赵彦阁(市安监局执法支队队长)
成 员:各产煤县(区)分管副县(区)长。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要成立以集团安监局局长杜波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检查回头看活动领导小组,下设3个分组,从2016年11月2日起,利用半个月时间,开展全覆盖、无盲区的集团安全生产检查回头看活动,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三、检查时间
2016年11月2日至11月18日。
四、检查重点
(一)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家、省、市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二)煤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三)“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情况;
(四)关闭矿井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产煤县(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省煤层气公司、郑煤集团要充分认识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要把这次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开展全面检查,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扎实有序开展。各产煤县(区)、各煤矿企业要抓住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隐患,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在自查和检查中,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问题和隐患,要督促迅速整改,做到边查边改;对重大隐患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按照有关规定挂牌督办,确保及时消除。同时要建立健全“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重大灾害防控能力。
(三)认真总结上报。各产煤县(区)于2016年11月11日前把本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报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海鹏
电话:2633015 15937589288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