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2016〕60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7-00064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白龟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管理工作,坚持将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支点、实现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打造生态美丽鹰城的关键举措,动员全市上下团结一心,强力推进,取得了扎实明显的成效。白龟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已经成为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景观资源丰富、自然环境优美、休闲观光条件优越、文化底蕴深厚的综合性湿地公园。在白龟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工作中,市林业局牵头做好建设、保护、管理工作,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大力开展科普宣教,持续实施科研监测,推进湿地保护恢复,为湿地公园提档升级做出了积极贡献;新城区管委会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大对湿地公园内部和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功能,有效维护了湿地生态环境和管理秩序。
2016年8月,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2016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结果的通知》(林湿发〔2016〕107号),白龟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一举通过验收,被正式批准为“国家湿地公园”,成为我市对外展示良好形象的又一张靓丽名片。
为表彰先进,激发干劲,市政府决定给市林业局、新城区管委会记集体二等功一次,各奖励资金50万元。希望受表彰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深入推进白龟湖国家湿地公园提档升级,将其建设成为我市的窗口和亮点。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大力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