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平政文〔2017〕1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7-00078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省人民政府:

2016年,平顶山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豫发〔2016〕31号)的决策部署,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突出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培训宣传,努力提高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一是各级、各部门及时补充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不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研究解决问题,有效发挥了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等职能作用。2016年4月20日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汇报,要求各级、各部门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组织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下发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平政〔2016〕15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16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平政法制〔2016〕8号),安排部署了33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和21项政府法制年度重点工作。根据豫发〔2016〕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对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行全面贯彻落实。三是坚持把学习培训作为培育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重要途径,下发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平政办〔2016〕30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发〔2015〕36号文件、《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举办了全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修班,组织分管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干部130余人进行脱岗培训,提升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四是突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15〕36号文件等主题,广泛宣传各级、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具体做法、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2016年,平顶山市政府法制网采编各类法制信息701篇,其中被国务院法制网采用3篇、被省政府网站采用14篇、被省政府法制网采用551篇、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是下发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平政〔2016〕21号),再取消6项涉及我市的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实现了“减权瘦身”、效能提升。对市直69个部门(单位)上报的414项各类证明事项和85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审核清理,保留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事项221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53项、保留32项,有效解决了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二是市、县两级政府和市直58个部门(单位)编制建立了“权责清单”,并依托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推行建立了“权责清单”制度,为行政职权公开、透明、规范、高效运行奠定了基础。下发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平政办〔2016〕67号),建立了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和调整机制。三是下发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2016〕31号),市、县、乡三级普遍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或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实现了便民服务网络全覆盖。加大工作力度,对平顶山市行政服务大厅审批系统升级改造,探索推行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汇编了《重大项目模拟审批工作文件手册》和《建设项目模拟审批指导手册》,将268项审批管理事项纳入行政效能监督管理系统,借助网上审批平台,进一步规范了审批行为,提升了服务效能。四是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为6788个市场主体换发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社会保险证、统计证,2016年10月1日起,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新登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市场主体473户,降低了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五是制定了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督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48个单位认真开展了随机抽查事项梳理、执法人员名录库录入工作,推动建立“两库一单”。下发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6〕16号),建立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组织112家企业签订《综合诚信承诺公约》。积极建设“信用平顶山”网站,累计向“信用河南”平台推送执法公示信息17875条,推进市场监管机制更加规范、更加透明。六是编制了2016年度10项重点民生工程工作方案,推动了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城乡教育等公共服务不断改善。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各类服务平台建设,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2016年以来,12345市长热线接听来电6.02万多个,回复各类问题咨询2.54万多个,在交办的2.2万多件事项中,群众满意率达到99%以上。详细制定了一系列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210余场次,进一步提升了各级应急处置能力。七是对平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全面改版升级,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公开载体,拓展了公开渠道和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2380余条,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7件,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提升制度建设质量。一是在平顶山市人大主导下,扎实开展了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调研起草、法制审核、意见征询、专家论证等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度政府立法项目计划的通知》(平政法制〔2016〕18号)要求,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报请平顶山市人大将3件地方性法规和2件政府规章立法调研或审议项目列入2017年度地方立法计划。下发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政府立法工作的通知》(平政办〔2016〕94号),对推进政府立法科学化、民主化,加强政府立法能力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线,突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关键环节,在严格落实制定程序的前提下,出台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去产能助脱困降成本优供给的实施意见》(平政〔2016〕8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平政〔2016〕27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平政〔2016〕40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2016〕6号)等44件规范性文件,为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平稳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善民生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证。三是安排10余万元财政资金,专项用于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为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奠定了基础。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口,对以平顶山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印发的4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三统一”编号管理。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格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的8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纠正不适当文件6件。分别向省政府和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44件,及时率、合法率达到100%,保证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四)严格落实法定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对拟出台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坚持通过报纸或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保障公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适时召开咨询会、座谈会、论证会,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深入论证,保证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对涉及公众利益、矛盾突出以及可能存在不稳定因素的重大决策事项,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进行风险评估,有效降低和规避了决策风险;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2016年以来,平顶山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领导批转件、合同招标等各类文件568件,全部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政府决策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组织编印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资料汇编》,先后两次召开工作推进会,推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普遍建立实施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了市、县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五)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一是持续深化“基层提升年”推进主题,坚持把与企业发展、社会管理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层职能单位作为推进重点,细化17项县级政府和16项市直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依托网络督导平台跟进督办,狠抓落实,保证了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方位推进。二是扎实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覆盖面,选取宝丰县作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深入考察调研,编制完善方案,为探索推进综合执法进一步积累了实践经验。三是在总结推广6个服务型行政执法省级示范单位和4个服务型行政执法市级示范单位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新培育了2家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召开了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现场会,编发了《平顶山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现场观摩会材料汇编》,推介了7个单位的典型经验做法。2016年以来,共组织拍摄了7部服务型行政执法视频、4部微电影,评选了15名基层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表彰了6个城市管理领域“服务之星”先进集体和15名先进个人,通过示范带动,有效提升了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整体水平。四是持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八个规范”,统一行政指导文书,编印行政指导案例,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指导制度体系。指导各级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积极运用提示、示范、辅导等柔性执法方式加强行政管理、提升执法效能,进一步和谐了行政执法关系。五是各级、各部门结合法律、法规、规章变动和岗位职责调整,广泛开展通用法律知识和专门法律知识全员培训。市政府法制办利用调研考核、工作督导、证件审验、案卷评查等时机,组织开展业务培训30余场次,培训行政执法人员780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

(六)健全岗责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市、县两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结合推行落实“权责清单”制度,认真梳理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建立了行政执法岗责体系。市政府审核公布了42个单位的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流程图,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升了工作效能。二是各行政执法单位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探索梳理行政执法风险点,推行行政执法过程记录制度,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水平。市政府对65卷重大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审查备案,对从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随机抽取的96卷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保证了行政执法行为主体合法、程序正当、裁量准确。三是市、县两级政府严格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确认制度,平顶山市政府明确并公布了市直38个单位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新办理行政执法证件800余个,保证了各类行政执法行为主体合法。

(七)完善多元监督方式和机制,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以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为契机,围绕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项目建设、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等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和效能监察,集中整治干部队伍中不会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2016年以来,全市共查办懒政怠政案件318起,问责785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341起,问责387人,人民群众对正风肃纪的获得感不断增强。二是坚持每年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及时报备规范性文件,主动接受询问、质询、视察和执法检查,定期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虚心听取对政府工作的建议和意见。2016年,共办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174件,政协提案377件。积极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按要求出庭应诉、答辩回复,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定和判决。三是持续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覆盖的财政监督机制,认真开展了“小金库”专项重点检查、混库资金检查、财政资金安全检查、非税收入收缴情况检查等多项资金监督检查,不断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坚持把重点投资项目建设、重大专项资金使用和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作为审计监督重点,加大跟踪审计力度,定期公布审计结果,及时移送问题线索,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的“守护者”、“安全员”、“防腐剂”作用。四是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健全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投诉热线、阳光信访、网上提案等专栏,强化市(县)长信箱留言功能,加大催办工作力度,及时办理回复。创新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载体,依托各种媒体开辟“在线访谈”、“政风行风在线”等专栏,公开接受询问和质询。

(八)畅通诉求渠道,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一是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持续加强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济救助等制度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各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平台,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完善动态排查、分级调处、归口办理、协调督办、依法终结等工作制度,推动各类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就地化解。二是健全“三调联动”协调机制,大力推行行政调解,梳理了平顶山市政府本级21项行政调解依据。平顶山市政府各部门共调解办理170余件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调解案件。成立了平顶山市行政复议调解接待中心,并在平顶山市行政服务大厅设立窗口,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断加大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队伍建设力度,推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稳妥化解涉及道路交通、医疗卫生、劳动关系、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矛盾纠纷。三是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畅通受理渠道,规范审理方式,努力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2016年以来,全市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56件,其中平顶山市政府受理79件、办结67件。各级行政机关积极出庭答辩行政诉讼案件,推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16年全年,收到行政诉讼案件287件,其中以平顶山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50件,法院审结28件案件,维护了政府机关尊法、守法的良好形象。四是狠抓仲裁机构和队伍建设,坚持中立、公正、高效地审理、办理仲裁案件,提升仲裁执行力和公信力。平顶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共受理仲裁案件264件,涉案标的额7.5亿元,审结124件,积极维护了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五是不断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和维护权益。下发了《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平发〔2016〕12号),明确了今后五年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我市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

2016年,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全市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主要是推进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还不高,政府职能转变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制还有待继续完善等等,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7年工作初步打算

2017年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之年,我市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省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一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科学部署,狠抓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深化。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努力推动政府职能积极向更好为市场主体服务、优化良好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转变。

二是严格落实程序规定,提升制度建设质量。以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为大局,加强事关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资源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推进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积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优化制度环境。

三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机制,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作用。严格落实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不断提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

四是积极创新方式方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科学部署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工作任务,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风险防控,强化对行政执法的指导评价,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案卷评查及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等各项制度,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努力提升执法服务水平。

五是畅通诉求渠道,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合法权益。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和各级市场主体通过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诉讼、仲裁等法律渠道反映诉求、平衡利益。加大行政调解推行力度,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工作,进一步提高仲裁执行力和社会公信力,积极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六是发挥多元监督合力,强化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始终坚持党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促进政府各项事权规范运行。


2017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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