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2017〕3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7-00065 | 关键词 | 全民健身 |
主题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已经2017年1月3日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月14日
平顶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更好地满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6〕69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全市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实施体育惠民工程,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和产业链、生态圈,推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为建设健康鹰城、决胜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民健身氛围浓厚,城乡居民的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大幅增加,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6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0%,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明显增强,国民体质监测达标合格率超过国家平均标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成效明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完善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乡镇、行政村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并及时更新。不断完善市、县、乡、村(社区)四级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重点加强乡镇(街道)体育社会组织和行政村体育健身指导站(点)建设。社会体育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创建省级全民健身人才培育基地,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3万人以上,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000人以上,实现城市社区、农村行政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全覆盖。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更加丰富,培育更多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形成具有较大影响力和我市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群。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和社会等功能充分发挥,与各项社会事业互促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全市体育消费总规模稳步增长,全民健身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
三、主要任务
(一)弘扬全民健身文化,倡导终身体育理念。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展示科学健身效果,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树立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通过体育健身提高个人的团队协作能力。引导发挥体育健身对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作用,领导干部带头参与体育健身,提倡每个人根据身体状况和兴趣爱好选择一项适合自己的运动方式,树立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重规则、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尚。将体育文化融入体育健身的全周期和全过程,以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为抓手,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发挥体育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等方面的独特价值和作用。
(二)统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从人民群众体育健身的现实需求出发,结合城镇化发展进程,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构建县、乡、村(社区)三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完善市级“两场三馆”(体育场、室外体育活动广场和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综合馆)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建成“两场三馆”。在新城区建成市体育中心。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确保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将其改造建设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做好城乡空间的二次利用,推广多功能、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健身设施。在旅游景区、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广场等场所,增设健身设施,完善健身功能。鼓励乡镇(街道)建设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或室外多功能运动场、灯光球场、笼式足球场及适合老人、儿童等人群使用的健身设施。做好体育精准扶贫,实施适应群众需求和具有地域特点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做好现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与提档升级。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在双休日、节假日向社会开放。完善各类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推动体育消费平民化。
(三)完善体育社会组织,健全全民健身组织体系。注重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体育健身指导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体育社会组织的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发展,按照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自生力强、专业性强、行业影响力大的方向转变,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培育和扶持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加强对基层体育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与指导服务。注重发挥网络体育组织的作用,鼓励和引导自发性的健身团队和站点依法依规转化为固定的健身组织,依托健身场地开展健身活动。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品牌化发展,努力形成架构清晰、类型多样、
服务多元、竞争有序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新局面。
(四)打造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全面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善市、县两级全民健身运动会举办机制,定期举办残疾人运动会、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农民运动会。降低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参赛门槛,扩大参与人群范围,让举办体育赛事的成果惠及更多群众。创造便利条件,提供服务指导,激发市场活力,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引导培育社区运动会、家庭运动会、楼群运动会、乡村运动会等小型多样、贴近群众的全民健身活动。支持各县(市、区)结合本地文化、旅游等资源,打造具有区域特色、可持续性的品牌赛事,发挥优势品牌在全民健身中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实施一市一品牌、一县(市、区)一特色、一乡镇(街道)一亮点、一行政村(社区)一项目的“四个一”精品带动工程。继续做好节庆期间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突出办好全民健身月和全民健身日活动。大力发展健步走、健康跑、自行车骑行、健身气功、广场健身操舞、象棋、门球、气排球、篮球、乒乓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项目。积极培育羽毛球、网球、轮滑、航空、体育舞蹈、健身健美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太极拳、柔力球、毽球、抖空竹、风筝、健身秧歌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
(五)积极发展重点人群和项目,引领全民健身全面发展。
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将增强青少年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加强体育师资队伍和校园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足上好体育课,积极开展课余训练、校内竞赛和校园全民健身活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将课外体育活动列入课程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优先发展国家重点扶持的体育项目。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营地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形成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互动局面,使青少年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培养锻炼兴趣和习惯,不断增强青少年体质,为终身体育锻炼打下坚实基础。
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广泛开展适合老年人参与的体育健身活动,办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支持老年体育组织的建设与发展,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健身的科学指导,引导涉老教育机构开设适合老年人的体育活动和健康养生课程。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体育服务机构和建设体育健身设施。
开展职工、农民、妇女、幼儿体育,推动将外来务工人员公共体育服务纳入属地供给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工会组织、行业体育协会、妇联的作用,积极开展各类人群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定期举办职工运动会。实施全民健身助残工程,采取优惠政策,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全民健身服务供给,使其享受更多社会关爱,在融入社会方面增加获得感和满足感。
加快发展足球运动,加大足球场地建设力度,各县级行政区要至少建成2块标准足球场,有条件的城市新建居住区要建设1块以上5人制足球场。充分利用城乡空间和土地资源,建设一批简易实用的非标准足球场。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足球活动,举办多层级的足球赛事,重点发展校园足球。
(六)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体系,服务全民健身科学发展。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学校设立相关专业,培养社会体育指导相关人才。依托各级体育部门、高等院校、体育协会等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建立激励机制,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率,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继续完善行政村(社区)全民健身指导站(点)建设,积极开展体育进社区、体育下乡等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形成遍布城乡、科学有效、机动灵活的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网络。
(七)加强国民体质监测,助力公众健康素质提升。完善市、县两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中心(站)标准化建设,促进体质测定网点向基层社区、乡镇延伸。各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中心(站、点)要定点开展日常化、公益性的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估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深入基层开展特定主题、特定人群的体质测定、评价与健身指导活动,为群众提供上门服务。加大基层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投入,配备先进的体质检测设备,建立受测人员健康档案,制定运动处方,进行科学合理的身体锻炼指导,测试结果纳入大数据管理平台,为全民健身工作提供科学支撑。在各县(市、区)全面开展体质健康测定与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工作,提高群众的科学健身意识和素养。
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配合省体育局建立河南省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配备高科技健身器材,建设智慧体育运动场馆、科学健身机构等,实现大众健身数据与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大数据平台互通。依托社会力量进行有偿监测、兴办运动康复机构等,延伸监测方向,拓展监测范畴,打造囊括体质监测、体质健康监测大数据管理、运动健康科研、智能运动健身、体育医疗康复等系统的“健康平顶山”大平台。
(八)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化功能,推进体育产业快速发展。
立足我市资源优势,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产业品牌。依托尧山、二郎山等发展登山、漂流、滑雪等户外健身休闲产业。创建1—2个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吸引体育用品制造企业落户,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对体育产业的助推作用,促进体育与文化、旅游、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全民健身产业,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体育健身休闲、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与教育、体育康复和体育用品生产、销售等体育产业规模,培育体育用品和服务龙头企业。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对传统体育产业的升级改造,鼓励发展健身信息聚合、智能健身硬件、健身在线培训教育等新业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技术开拓全民健身产品制造领域和消费市场,不断提高体育消费占居民消费支出的比重。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完善以市、县两级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为总协调,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各司其职的协同联动机制,建立政策完善、管理到位、资源共享、工作监督评估和跨部门协调联动的执行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将全民健身工作与现有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日常体育健身活动引导、培训、组织和体育赛事活动承办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共同推动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与管理。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落实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市、县两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安排一定比例的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设立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专项投资基金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将符合条件的健身场所纳入医保卡使用范围,支持群众健身消费。依据政府购买服务总体要求和有关规定,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等的购买比重。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捐赠。
(三)完善全民健身评价和激励机制。结合《河南省全民健身工作评价标准》,进一步完善《平顶山市全民健身工作评价标准》,采用多层级、多主体、多方位的方式对全市全民健身发展水平进行立体评估。将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及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创建内容,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相关内容纳入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定我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标准,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做好体育场地普查、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分析,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决策。建立多渠道、市场化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搭建符合实际的全民健身激励平台,拓宽激励对象和范围,引导更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引导更多群众踊跃参与体育健身。
(四)拓宽全民健身信息宣传渠道。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新兴媒体,通过新闻报道、开办专栏,举办讲座,播放公益广告、宣传片,制作网络软件、健身APP、全民健身数字地图等方式,集成体育健身场馆、组织、活动、方法等各类体育信息资源,为群众提供信息查询、健身指导、活动预订等服务,积极引导群众树立体育生活方式、养成体育消费习惯,提高群众健身素养。鼓励和支持具有我市特色的体育题材文艺创作,树立全民健身榜样,讲述全民健身故事,传播社会正能量,在推广全民健身活动的过程中展示平顶山形象。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本计划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并责成体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要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将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和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予以推进和落实。
(二)严格督导与绩效评估。体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在2019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报告报本级政府。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形成多方监督机制。
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编号:HNDC-2017-ZF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