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市政府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17〕20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7-00018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17年度市政府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9日



2017年度市政府有关部门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和妥善处置各种非法集资活动,提高工作效能,切实消化存量、控制增量,实现阶段性瘦身目标,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切实履行“一线把关”职责,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行业管理的职责范围,将防控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作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内容,既管本行业内企业的规范经营,也管本行业内企业非法集资的防范处置,切实做到事前防范、事中处置、事后完善。建立健全行业监管、风险排查、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等工作机制,协同做好案件受理登记、调查取证、立案侦查、性质认定工作;配合做好非法集资案件查处、资产清理、资金清退、舆论引导、信访稳定等工作。决不允许行业主(监)管部门分管行业内出现新的系统性、行业性非法集资风险。

二、目标内容

(一)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行业主(监)管部门责任意识,健全以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基本框架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行业及下属单位自身建设,健全责任目标、情况通报、信访维稳、协调配合、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按照上级的要求,把抓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绩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干部政绩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认真落实警示、诫勉谈话等各项制度和办法。

2.健全组织机构。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本部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协作配合,明确专人专职专责开展处非工作,坐实部门的领导小组,坐实处置办公室。

(二)防范处置

3.建立风险排查机制。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建立风险排查机制,加强对所主管、监管机构和行业内部员工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监管。不定期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风险排查率达到100%。要厘清哪些是疑似非法集资的线索,哪些是涉嫌非法集资的线索,哪些是证据确凿的非法集资线索,建立内容详实、情况准确、研判到位的风险企业(机构)台账,明确专人盯紧盯牢,确保风险隐患可知可控。

4.严格准入登记和风险监管。有登记权限的部门要严格非法集资高风险行业市场准入登记,从证照管理入手,开展主体资格清理活动,严厉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对“投资”、“理财”、“抵押贷款信息咨询服务”、“抵押贷款中介服务”等无证照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5.及时监测预警和化解风险隐患。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本行业处置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机制和风险隐患防范化解方案,风险隐患化解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拉单子、建台账,明责任、定节点、抓关键,一一落实。行业内新增风险年度处置率达到100%。

(三)宣传教育

6.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普法宣传和日常行为管理。通过签订远离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等形式,及时警示和制止为非法集资企业“站台”或充当非法集资活动“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

7.加大宣传引导,正确把握舆情。通过多种形式,持续开展本系统宣传引导工作。有针对性地对本行业和职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辨识风险的能力。本行业宣传覆盖率要达到100%,对本系统处非业务骨干的政策法规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同时加强不良信息监管,及时清理负面舆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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