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17〕26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7-00025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与央企合作项目推进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14日
平顶山市与央企合作项目推进工作方案
根据2017年3月6日省政府召开的落实与央企合作项目推进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与央企开展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高水平的战略合作,做好2017年5月底全省央企合作项目对接活动准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政府推进会议安排部署,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1461”发展思路为指导,集中利用2个月时间,重点围绕制造业、服务业、金融业、效益农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研发机构等行业和领域,进一步深化我市与央企对接合作,着力引进实施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作用强的央企合作项目,在2017年5月全省央企合作项目对接活动中实现“有项目、有影响、有贡献”,推动我市与央企合作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时间安排
(一)全面梳理阶段(2017年3月中、下旬)。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下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全面梳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央企合作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拟推介项目、正在洽谈项目、已达成合作意向项目、基本达到签约条件项目进行分类汇总,建立台账。
(二)对接洽谈阶段(2017年4月至5月中旬)。根据项目梳理情况,分类施策,全力以赴做好我市与央企合作项目对接工作。基本达到签约条件的项目,要加强与央企合作单位的衔接沟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按要求在全省央企合作项目对接活动中参加签约仪式;已达成合作意向的项目,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在全省央企合作项目对接活动前具备签约条件;正在洽谈的项目,要进一步加大与央企的对接力度,力争在全省央企合作项目对接活动前具备签约条件,使我市有更多的项目参加签约仪式;尚无合作对象的项目,要有针对性地加快前期工作,积极寻求合作方向、合作对象,争取尽快启动与央企对接洽谈工作的同时,也要按照省、市要求做好项目推介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活动举办阶段(2017年5月底、6月初)。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市在全省央企合作项目对接活动中取得丰硕成果。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全省央企合作项目对接活动的准备工作,成立平顶山市央企合作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做好上下衔接和组织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职能,分别负责本行业(领域)与央企合作项目的推进工作,其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制造业项目,市发改委负责服务业项目,市财政局负责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市政府金融办负责金融业项目,市农业局负责效益农业项目,市科技局负责研发机构引进与合作项目。
各县(市、区)政府要参照市级模式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市、区)政府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把与央企合作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对接措施。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打破条块分割、部门界限,有效整合央企对接资源,共同做好与央企合作工作。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县(市、区)政府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合作,全力以赴,狠抓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分别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上下联系、项目报送和信息反馈等工作,并于2017年3月15日前将分管领导、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市发改委投资科。
(三)强化对接,务求实效。各县(市、区)政府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谋划、储备和对接工作,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发展实际,抓好现有央企合作存量项目的同时,抓紧谋划推出一批高质量的推介合作项目,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加强与央企对接,通过扎实的工作和高质量的项目赢得央企的信任和支持。
各县(市、区)政府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2017年3月28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与央企合作项目对接进展情况报送市发改委投资科。自2017年4月1日起实行周报制度,每周五按时报送与央企合作项目对接进展情况。市发改委要加强日常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联系人:田 野
电话:2662218
电子邮箱:pdsfgwtzk@126.com
地址: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0944室
附件:
1.平顶山市央企合作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平顶山市与央企合作项目对接进展情况表
附件1
平顶山市央企合作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黄祥利(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 明(市经研中心主任)
荆建刚(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
王淑敏(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水才(市商务局局长)
李红兵(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高永华(市财政局局长)
杨四震(市农业局局长)
张留成(市科技局局长)
刘廷文(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霍永军(市发改委副主任)
孔 阳(舞钢市常务副市长)
李捍卫(宝丰县常务副县长)
马 丽(郏县常务副县长)
彭清旺(鲁山县常务副县长)
李鹏鹏(叶县常务副县长)
王代强(新华区常务副区长)
黄东华(卫东区常务副区长)
安保亮(湛河区常务副区长)
张晓飞(石龙区常务副区长)
娄文奇(城乡一体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闫光甫(舞钢市副市长)
陈卫东(宝丰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宋建立(郏县副县长)
曲延辉(鲁山县副县长)
王红敏(叶县副县长)
陈 刚(新华区副区长)
周军峰(卫东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连 超(湛河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李 刚(石龙区副区长)
赵国良(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局局长、副县级干部)
郑改进(高新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霍永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国资局、市商务局各一名正科级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