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与央企合作项目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17〕26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7-00025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与央企合作项目推进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14日


平顶山市与央企合作项目推进工作方案


根据2017年3月6日省政府召开的落实与央企合作项目推进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与央企开展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高水平的战略合作,做好2017年5月底全省央企合作项目对接活动准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政府推进会议安排部署,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1461”发展思路为指导,集中利用2个月时间,重点围绕制造业、服务业、金融业、效益农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研发机构等行业和领域,进一步深化我市与央企对接合作,着力引进实施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作用强的央企合作项目,在2017年5月全省央企合作项目对接活动中实现“有项目、有影响、有贡献”,推动我市与央企合作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时间安排

(一)全面梳理阶段(2017年3月中、下旬)。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下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全面梳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央企合作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拟推介项目、正在洽谈项目、已达成合作意向项目、基本达到签约条件项目进行分类汇总,建立台账。

(二)对接洽谈阶段(2017年4月至5月中旬)。根据项目梳理情况,分类施策,全力以赴做好我市与央企合作项目对接工作。基本达到签约条件的项目,要加强与央企合作单位的衔接沟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按要求在全省央企合作项目对接活动中参加签约仪式;已达成合作意向的项目,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在全省央企合作项目对接活动前具备签约条件;正在洽谈的项目,要进一步加大与央企的对接力度,力争在全省央企合作项目对接活动前具备签约条件,使我市有更多的项目参加签约仪式;尚无合作对象的项目,要有针对性地加快前期工作,积极寻求合作方向、合作对象,争取尽快启动与央企对接洽谈工作的同时,也要按照省、市要求做好项目推介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活动举办阶段(2017年5月底、6月初)。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市在全省央企合作项目对接活动中取得丰硕成果。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全省央企合作项目对接活动的准备工作,成立平顶山市央企合作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做好上下衔接和组织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职能,分别负责本行业(领域)与央企合作项目的推进工作,其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制造业项目,市发改委负责服务业项目,市财政局负责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市政府金融办负责金融业项目,市农业局负责效益农业项目,市科技局负责研发机构引进与合作项目。

各县(市、区)政府要参照市级模式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市、区)政府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把与央企合作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对接措施。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打破条块分割、部门界限,有效整合央企对接资源,共同做好与央企合作工作。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县(市、区)政府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合作,全力以赴,狠抓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分别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上下联系、项目报送和信息反馈等工作,并于2017年3月15日前将分管领导、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市发改委投资科。

(三)强化对接,务求实效。各县(市、区)政府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谋划、储备和对接工作,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发展实际,抓好现有央企合作存量项目的同时,抓紧谋划推出一批高质量的推介合作项目,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加强与央企对接,通过扎实的工作和高质量的项目赢得央企的信任和支持。

各县(市、区)政府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2017年3月28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与央企合作项目对接进展情况报送市发改委投资科。自2017年4月1日起实行周报制度,每周五按时报送与央企合作项目对接进展情况。市发改委要加强日常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联系人:田  野  

电话:2662218  

电子邮箱:pdsfgwtzk@126.com

地址: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0944室


附件:

1.平顶山市央企合作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平顶山市与央企合作项目对接进展情况表

平顶山市与央企合作项目对接进展情况表.docx


                               

附件1


平顶山市央企合作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黄祥利(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  明(市经研中心主任)

荆建刚(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

王淑敏(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水才(市商务局局长)

李红兵(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高永华(市财政局局长)

杨四震(市农业局局长)

张留成(市科技局局长)

刘廷文(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霍永军(市发改委副主任)

孔  阳(舞钢市常务副市长)

李捍卫(宝丰县常务副县长)

马  丽(郏县常务副县长)

彭清旺(鲁山县常务副县长)

李鹏鹏(叶县常务副县长)

王代强(新华区常务副区长)

黄东华(卫东区常务副区长)

安保亮(湛河区常务副区长)

张晓飞(石龙区常务副区长)

娄文奇(城乡一体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闫光甫(舞钢市副市长)

陈卫东(宝丰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宋建立(郏县副县长)

曲延辉(鲁山县副县长)

王红敏(叶县副县长)

陈  刚(新华区副区长)

周军峰(卫东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连  超(湛河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李  刚(石龙区副区长)

赵国良(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局局长、副县级干部)

郑改进(高新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霍永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国资局、市商务局各一名正科级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