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政策适当提高多人口家庭阶梯水价水量基数

文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7-00012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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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保障居民基本用水需求,我市决定适当提高多人口家庭阶梯水价水量基数。

凡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自来水居民用户,家庭常住人口超过4人(不含4人)的多人口家庭,适当增加阶梯水量基数,每增加一人每年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30立方米。

按照今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政策,我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分为三级阶梯。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每户年用水量120立方米以内(含120立方米),基本水价2.1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每户年用水量120-180立方米(含180立方米),基本水价3.20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每户年用水量180立方米以上,基本水价6.00元/立方米;居民合表用户基本水价2.20元/立方米。多人口家庭阶梯水价水量基数适当提高后,每一阶梯水价不变。

据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符合增加阶梯水量基数条件的用户,可到该公司客服中心填写《多人口家庭调增阶梯水量基数申请登记表》进行申请。申请者应符合“两个一致”:本户表所属房屋地址与户口簿登记地址一致,用户名称与户口簿户主姓名一致。申请者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多人口家庭调增阶梯水量基数申请当年申请,当年有效。该公司客服中心位于市区光明路与湛北路交叉口东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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